為使退役士兵能夠掌握職業技能,提高就業能力,北京新近出臺退役士兵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工作暫行辦法,明確本市退役士兵可享自選專業、由政府提供經費的一次教育培訓,包括中、高等職業教育,高等教育、繼續教育,以及短期職業技能培訓,最高可報銷1萬元學費,並可享免費的招聘會、職業介紹等服務。
該政策針對的退役士兵,指2010年冬季及以後正常退出現役,自主就業、符合北京市安置政策,在退役1年內,能參加正常培訓的城鄉退役義務兵和士官。按照規定,具有初中及同等學歷的退役士兵,可到指定的市屬中職學校接受培訓;具有高中及同等學歷的,可報考指定的市屬高等職業技術院校。退役士兵報考普通高等學校和成人高等學校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此外,退役士兵還可接受短期職業技能培訓,培訓時間3至6個月,一般由區縣統一組織。凡參加教育培訓的自主就業退役士兵,畢業後由培訓院校、機構推薦就業,退伍軍人安置部門不再負責安排就業,但可享受扶持就業的相關優惠政策。(記者 王明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