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政府日前出臺《關於進一步支持和規範民辦高等教育發展的意見》,明確提出從2012年起每年拿出3億元對民辦高等教育進行扶持。
《意見》規定,建立和完善分類管理體制,將陜西民辦高校和民辦高等教育助學機構分為非營利性和營利性兩類,落實其在稅費和用地方面與公辦高校同等的優惠政策。
陜西省教育廳廳長楊希文表示,通過分類管理、明晰産權,在財政撥款和政府補助、稅收設計和審計辦法上給予不同政策,有利於民間投資者進入民辦高等教育時根據自己的定位和實際情況作出選擇。
同時,《意見》要求建立民辦和公辦高校教師合理流動機制,保障民辦高校教職工在資格認定、職稱評審、考核評價等方面與公辦高校同等的待遇。
在教學管理和科研方面,《意見》提出支持民辦高校在國家專業目錄內自主設置專業、調整專業方向、開設課程、確定教學方式,支持具備條件的民辦高校申請學位授予權,擴大辦學自主權;鼓勵民辦高校開展科研,非營利性民辦高校在科研課題立項、課題申請、招標、成果評審與轉化、財政撥付科研經費等方面與公辦高校同等待遇。
為規範資産和財務管理,《意見》規定保障民辦高校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權和校舍産權,同時建立風險防範機制,每年按學費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風險保證金,統一存入省教育廳指定的銀行賬戶,用於學校出現辦學風險時退還向學生收取的學費、住宿費等。 (記者 姜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