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記者從省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獲悉,根據國家五部委《關於調整部分高考加分項目和進一步加強管理工作的通知》和省人大修訂的《黑龍江省民族教育條例》的有關規定,對黑龍江省的高考照顧政策作出調整,新政策將分別於今年和2014年開始適用。
今年起適用新的高考少數民族加分政策,其他照顧政策不變。新的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為:省屬高等院校招生時,對鄂倫春、赫哲、鄂溫克、柯爾克孜、達斡爾、蒙古、錫伯、俄羅斯族考生或使用本民族文字答卷的少數民族考生,在考生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其他少數民族考生,在所報黑龍江省屬高校投檔分數線下降低5分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2014年起適用新的高考照顧政策,新政策除取消的加分項目和削減加分幅度的加分項目外,其他照顧政策不變。2014年起取消四項高考加分項目,即取消應屆高中畢業生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省賽區一等獎加分投檔照顧資格、取消在黑龍江省工作並獲得博士學位人員的子女優先錄取照顧資格、取消在黑龍江省工作的省級(含)以上優秀專家的子女在所報省內院校降分投檔照顧資格、取消報考空軍飛行學院未被錄取的空軍培訓基地考生報考省屬院校降分投檔並優先錄取照顧資格。
同時,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屆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考生,在考生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由增加20分投檔減為增加10分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應屆高中畢業生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者;應屆高中畢業生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或“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或全國中小學電腦製作活動一、二等獎者;應屆高中畢業生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在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中獲獎者;應屆高中畢業生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加重大國際體育比賽集體或個人項目取得前6名或全國性體育比賽個人項目取得前6名;應屆高中畢業生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報考當年在省招委會確定的測試項目範圍內,經測試認定達到二級運動員(含)以上技術等級標準的考生。
對僑眷考生,在所報省屬高校投檔分數線下由降低10分投檔減為降低5分投檔,對俄語語種考生,在所報省屬高校投檔分數線下由降低20分投檔減為降低10分投檔。
此外,從2014年起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加由中國科學技術協會主辦的全國中學生奧林匹克競賽獲得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的學生;獲得全國中學生奧林匹克競賽省賽區一等獎的學生;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加由中國科學技術協會、教育部等主辦的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中小學電腦製作活動獲得一、二等獎,或參加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獲獎的學生不再具備高校招生保送資格。(作者 韓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