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4月10日重慶市教育考試院召開的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會議上,公佈了2012年高招的照顧政策。其中,六類考生可享受優先錄取、加分或降分投檔等優惠政策。
第1類:同等條件下可優先錄取
1、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
2、駐邊疆國境的縣(市)、沙漠區、國家確定的邊遠地區中的三類地區和軍隊確定的特、一、二類島嶼部隊現役軍人的子女;
3、殘疾軍人、殘疾人民警察;
4、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
5、散居在漢族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
第2類:只要符合情形之一,錄取時加10分投檔(報考藝術、體育類加5分)
1、應屆高中畢業考生在2012年按萬分之一比例評選,受重慶市教委表彰的市級優秀學生;
2、應屆高中畢業考生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跡者(獲國家級、省(市)級表彰,經市教委認定);
3、應屆高中畢業考生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加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並獲獎者;
4、應屆高中畢業考生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者;
5、應屆高中畢業考生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或“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或全國中小學電腦製作活動一、二等獎者;
6、應屆高中畢業考生在高中參加重大國際體育比賽、全國運動會、全國城市運動會以及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舉辦的全國中學生運動會(參加片區、單項邀請賽等除外),在田徑、游泳、籃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術、羽毛球、網球、藝術體操、健美操11個項目獲集體、單項前六名(須出具參加比賽的原始成績)或參加以上比賽及項目中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並經市教委統一組織測試合格者(2013年取消網球、藝術體操項目照顧)。
7、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
第3類: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錄取時可加5分投檔,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第4類:只要符合情形之一,錄取時可降低10分投檔(報考藝術、體育類降低5分)
1、少數民族聚居地(自治縣、民族鄉)的少數民族考生;
2、少數民族聚居地(自治縣、民族鄉)的烈士子女。
第5類:只要符合情形之一,錄取時可降低5分投檔
1、報考市屬院校的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因公犧牲人民警察的子女;
2、報考市屬院校的獲得個人二等功(含)以上表彰的人民警察及子女;
3、報考市屬院校的三峽庫區搬遷移民考生;
4、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和台灣省籍考生。
第6類:報考市屬院校的農村獨生女,在各批次控制分數線下5分內,將視為達到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
需要提醒的是,如果考生同時符合以上多個加分情形,只能取最高一項分值作為考生投檔附加分。另外,“三校生類”考生參照執行,預科直升、中職直升考生不享受照顧政策。(記者 李志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