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北京衛戍區政治部和市教委聯合下發《2012年北京市軍人子女教育優待實施細則》。2012年,戶籍在京的現役軍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犧牲和病故軍人的子女將優先入園、入學。
依據細則,四類軍人子女沒有條件入軍隊幼兒園的,可在戶籍所在區縣就近就便優先入地方幼兒園。
作戰部隊、駐鄉鎮部隊及普通軍人子女入小學、初中,可在駐地或戶籍所在學區(片)由區縣教育部門協調就近就便安排質量較好的學校就讀。
在駐國家確定的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三類以上島嶼部隊工作的軍人的子女;在高風險、高危害崗位工作的軍人的子女;平時榮獲二等功或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和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入小學、初中,也可享受此待遇。
三類軍人子女報考高中,可享受降低20分錄取的待遇,分別為:在駐國家確定的三類(含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含二類)以上島嶼部隊工作的軍人的子女;在高風險、高危害崗位工作的軍人的子女;烈士子女。享受降10分錄取待遇的有:作戰部隊軍人的子女;在駐國家確定的一類、二類艱苦邊遠地區以及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三類島嶼部隊工作的軍人的子女;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和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平時榮獲二等功或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的子女。
榮獲二等功、因公犧牲等軍人的子女報考高校,達到學校投檔線,將優先錄取。高考成績達到批次控制線未被錄取的,徵求本人意見後,由市高招辦協調符合投檔要求的市屬高校調劑錄取。(賈曉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