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服務信息>> 文娛
 
天津:困難兒童入園享資助 每生每年補助1500元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2年07月18日 11時09分   來源:天津日報

    17日從天津市有關部門獲悉,天津市將從2012年秋季學期起,建立學前教育資助金制度,對普惠性幼兒園3至6周歲具有天津市戶籍的在園家庭經濟困難兒童、革命烈士子女、孤兒和殘疾兒童進行資助。

    為完善國家資助政策體系,積極發展學前教育,市教委與市財政局聯合製定《天津市學前教育資助金管理辦法(暫行)》,切實解決困難兒童入園問題。該辦法適用於天津市教育行政部門審批設立的普惠性幼兒園,即面向社會大眾、收費合理、質量合格的各級各類幼兒園,包括公辦幼兒園、公辦性質幼兒園、民辦幼兒園以及特殊教育機構開辦的幼兒班等。

    按照《天津市學前教育資助金管理辦法(暫行)》,學前教育資助金資助對象為普惠性幼兒園3至6周歲具有天津市戶籍的在園家庭經濟困難兒童、革命烈士子女、孤兒和殘疾兒童。其中:家庭經濟困難兒童是指持有《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或特困救助證等相關證明材料的兒童;革命烈士子女是指持有相關部門開具的革命烈士子女證明的兒童;孤兒是指持有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的孤兒證明的兒童;殘疾兒童是指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兒童。學前教育資助金主要用於受助兒童在園補助,原則上每生每年資助1500元。資助對象所在幼兒園全年收取保育費(保教費)低於1500元的,按實際收費標准予以補助。

    根據要求,幼兒園要按照確定的資助對象和資助標準,為受助兒童按月核減相關費用,並由受助兒童家長簽字備案。對已繳費的受助兒童,幼兒園要在收到學前教育資助金15個工作日內,退還受助兒童家長。此外,幼兒園要從事業收入中足額提取3%至5%的經費,用於減免相關費用、設立園內資助金和特殊困難補助等支出。  

 
 
 相關鏈結
· 福建省將進一步清理整頓無證幼兒園
· 廣西南寧公辦幼兒園興趣班全部停辦
· 上海市多個部門聯合發文規範幼兒園代收費管理
· 甘肅對幼兒園保教人員設定準入“門檻”
· 河北石家莊將嚴格禁止幼兒園收取贊助費、辦班費
· 湖北發佈幼兒園辦園標準 對園舍設施等作具體規定
 圖片圖表
 欄目推薦
領導活動 人事任免 網上直播 在線訪談 政務要聞 執法監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規 央企在線 新聞發佈 應急管理 服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