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太原1月26日專電(記者 王菲菲)所有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校的教師不得自行組織學生進行各種形式的有償家教或補課,不得推薦或組織學生進行各種學科輔導班和學科競賽,教育行政部門將對假期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的補課行為進行嚴厲查處。這是記者25日從太原市教育局了解到的。
太原市教育局局長馬兆興表示,寒假期間,全市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校(包括初三年級)一律不得組織學生集體補課,普通高中學校補課要按照自願、非盈利的原則進行,且不得超過10天。另外,學前教育階段、小學低年級(一至三年級)不能佈置書面作業,可以以讀書類、德育類、社會實踐類的作業代替書面作業,讓學生提高綜合素質。其他年級佈置書面作業時,要嚴格控制總量,假期中每天的作業總量不能高於日常水平。
根據太原市教育局的安排,全市初中、小學寒假時間為1月29日至2月25日,2月26日開學;普通高中學校寒假時間為2月5日至25日,開學時間為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