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西安6月20日專電(記者 許祖華)陜西省教育廳日前就進一步加強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提出要求,各普通高中應按時足額將國家助學金通過普通高中學生資助卡發放到受助學生手中,不得跨學期發放,不得以現金形式發放,不得以實物或服務等形式抵頂或扣減國家助學金。
陜西省教育廳要求建立健全受助學生檔案庫,進一步加強學生資助檔案管理。各普通高中都要建立健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檔案庫,進入檔案庫的學生原則上為具有正式註冊學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人數一般為在校學生的35%左右,43個國家集中連片特困縣(區)可根據本區域具體情況適當放寬進庫學生比例。一般情況下,特困學生的比例大致佔困難學生總數的20%—30%。
陜西省教育廳要求各市(區)應嚴格執行《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管理暫行辦法》的各項要求,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要覆蓋到所有應該享受國家助學金的全日制普通高中學校和完全中學的高中部;資助對象為具有正式註冊學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不含擇校生、復讀補習生等);資助標準為平均每生每年1500元。具體資助額按貧困程度分為兩檔,特困生每生每年2000元,貧困生每生每年1000元。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的評定必須按照規定程序進行,國家助學金按學年申請和評審,按學期發放。
普通高中學校在國家助學金申報和發放工作中出現的虛報、瞞報受助學生人數,套取財政資金或擠佔、挪用、滯留國家資助資金的行為,一經查實,除收回多撥的財政資金外,追究校長及直接經辦人的責任,在全省通報批評。對於情節嚴重或數量巨大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