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政務要聞>> 部門信息
 
安全監管總局規定嚴禁接受監察對象贊助建樓買車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5月16日   來源:安全監管總局網站

煤礦安全監察分局監察業務用房建設使用標準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在煤礦安全監察分局(以下簡稱分局)監察業務用房建設中,貫徹艱苦奮鬥、勤儉節約、防止奢侈浪費的方針,合理確定監察業務用房的建設內容和建設規模,加強管理和監督,依據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精神和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標準。

    第二條  本標準適用於全國各分局監察業務用房的建設工程。

    第三條  分局監察業務用房必須按照統籌兼顧、量力而行、逐步改善的原則進行建設。監察業務用房的具體建設規模,應根據本單位的編制定員,按照本標準規定的建築面積指標確定。所有監察業務用房建設項目必須嚴格履行審批程序,由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報經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審核後,報請國家發展改革委審批。

    第四條  分局監察業務用房的建設應符合城市規劃的要求,並應符合國家有關節約用地、節能節水、環境保護和消防安全等規定。

    第五條  分局監察業務用房的建設要因地制宜、功能適用、簡樸莊重。為提高機關工作效率,應設置或預留辦公自動化等設施的條件。

    第六條  分局監察業務用房的建設除應符合本標準外,還應執行國家有關建築設計的標準和規範。

    第七條  嚴格執行《煤礦安全監察條例》和總局黨組頒發的“九條紀律”有關規定,規範煤礦安全監察業務用房建設資金來源,不得向監察對象借款,不得接受監察對象的任何饋贈和各種形式的贊助,不得為單位或個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第二章建設面積指標

    第八條  分局監察業務用房包括:辦公用房、特殊業務用房和附屬用房。各類用房的內容如下:

    (一)辦公用房,包括辦公室、會議室、接待室、檔案室、文印室、資料室、收發室、衛生間等。

    (二)特殊業務用房,包括調度室、檔案室、綜合檢測與事故分析實驗室、監察儀器儀錶室、汽車庫等。

    (三)附屬用房,包括食堂、鍋爐房、浴室更衣室、門衛室和單身宿舍(接待用房)等。

    第九條  各類監察業務用房建築面積原則上按55m2/人控制。具體指標應按下列標準控制:

    (一)辦公用房:18m2/人

    (二)特殊業務用房:調度室50m2/處,檔案室70m2/處,綜合檢測及事故分析實驗室80m2/處,監察儀器儀錶室100m2/處,汽車庫100m2/處。

    (三)輔助用房:鍋爐房40m2/處(非採暖地區與採用集中供熱的地區除外),浴室更衣室100m2/處,食堂80m2/處,單身宿舍(接待用房)12m2/人(在本地有住房的職工除外),門衛室15m2/處。

    第十條  分局監察業務用房的建設規模,可根據批准的編制定員人數,按第九條規定的人均建築面積指標和特殊業務用房建築面積指標核定。同時,按照編制人數的三分之一,適當考慮駕駛員、炊事員、保安等公勤人員辦公與休息用房。

    分局監察業務用房建設場地內應設訓練場地。第三章選址與建設用地

    第十一條  分局監察業務用房的建設地點應選擇在交通便捷的城鄉結合部,有利於煤礦安全監察出行和處理應急事務,應避免建設在工業區、商業區和居民區。

    第十二條  分局監察業務用房的建設用地應嚴格控制在國家批准的徵地規模以內,建築規劃設計要符合當地城市規劃確定的建築容積率和當地城市有關基地綠化面積指標的規定。第四章建築標準

    第十三條  分局監察業務用房平面佈置應本著功能分區明確、使用方便、佈局合理的原則進行。

    第十四條  辦公區由主入口進入,食堂、單位宿舍(接待用房)等輔助用房從側面入口進入或分別有單獨的出入口,互不干擾。為方便管理,辦公室與單身宿舍(接待用房)之間可用墻隔開。

    第十五條  分局一般工作人員辦公室宜採用大開間,提高辦公室利用率;標準單間辦公室使用面積以12—18m2為宜;煤礦安全監察分局負責人辦公室1—2間,面積原則上不超過20m2。

    第十六條  分局監察業務用房的會議室宜以中、小會議室為主,小會議室宜採用1~2個標準間,可容納10-15人的會議;中會議室宜採用3-4個標準間,可容納六十人左右的會議。

    第十七條  分局監察業務用房建築標準層層高不宜超過3.3米,室內凈高不應低於2.5米。

    第十八條  分局監察業務用房建築耐久年限不應低於二級(50—100年);建築安全等級不應低於二級。

    第十九條  分局監察業務用房建築防火應符合國家有關的規定。

    第二十條  分局監察業務用房單位綜合造價(不含土地有關費用及市政配套建設費)不得超過2500元/m2。第五章裝修標準

    第二十一條  分局監察業務用房的建築裝修應遵循簡樸莊重、經濟適用的原則,兼顧美觀和地方特色。裝修材料的選擇應因地制宜、就地取材,不應使用進口裝修材料。

    第二十二條  建築的外部裝修主要採用普通面磚,局部可飾以少量中檔材料。建築主入口採用人工石材或中級釉面磚裝飾。外門窗應按當地城市規定的節能指標要求,採用密封和保溫、隔熱性能好的産品。

    第二十三條  建築的內部裝修,在門廳、會議室、負責人辦公室等重要部位採用中級裝修,其餘房間和部位採用普通裝修。衛生間設前室,普通裝修。

    第二十四條  分局監察業務用房裝修標準參照《監察業務用房建築裝修標準》(附表一);裝修選用材料標準參考《建築裝修材料選用舉例》(附表二)。

    第二十五條  分局監察業務用房的內部裝修費用佔建安工程造價的比例,應按下列數值控制:磚混結構建築,不應超過35%;框架結構建築,不應超過25%。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  本標準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  本標準自發佈之日起施行。

   上一頁   1  2   3   下一頁  
 
 
 相關鏈結
· 煤礦安全監察系統不得接受監察對象贊助建樓買車
· 向監督對象要錢要車的煤監局能“監督”誰?
 圖片圖表
 欄目推薦
領導活動 人事任免 網上直播 在線訪談 政務要聞 執法監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規 央企在線 新聞發佈 應急管理 服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