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已明確農村公路養護責任主體,建立縣道縣管、鄉道鄉管、村道村管的分級管理體制,以縣級政府為主負責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這是日前召開的全省農村公路電視電話會議傳出的信息。
據此,縣(市、區)交通主管部門是縣道養護和管理具體責任主體,鄉(鎮)政府是鄉道養護和管理具體責任主體,村民委員會是村道養護和管理具體責任主體,主要負責農村公路養護計劃編制和上報審核審批、養護組織實施和計劃管理、養護資金籌集管理、農村公路路産路權及設施保護等。
隨著農村公路的快速發展,農村公路管理和養護問題日益突出。這一管護體制的確立,從根本上改變了農村公路管養主體缺位的問題,鞏固農村公路建設成果。
各地將根據情況,充實管理養護人員。有條件的地方,可適當增加縣(市、區)公路管理機構人員,在鄉鎮設立農村公路管理站,配備管理人員具體負責農村公路管理養護;也可採取村民小組或家庭承包等方式。建立省、市、縣三級農村公路養護管理數據庫,完善信息系統,為農村公路管理養護提供技術支持和決策服務。
據了解,農村公路養護資金實行政府投資為主、村民自籌為輔、鼓勵社會參與的籌集機制。省裏設立省級補助資金,將出臺補助標準。設區市交通部門徵收的其他機動車養路費以及分成的汽車養路費,縣(市、區)交通部門徵收的其他機動車養路費、收取的農村公路路産賠(補)償費,將全額用於農村公路養護管理。
為進一步充實養護資金,省政府委託鄉(鎮)政府徵收摩托車養路費,扣除必要的徵收成本後,全額用於農村公路養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