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農業部、國務院糾風辦、財政部、發展改革委、國務院法制辦、教育部、新聞出版總署發出《關於做好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一些地方執行政策不到位,涉農項目多收費亂罰款現象屢禁不止,向農民和村集體等攤派集資現象有所抬頭,農民承擔的不合理費用有所增加,農民負擔顯露反彈苗頭,減輕農民負擔工作形勢不容樂觀,需要引起高度重視。通知強調,按照中央關於農業農村工作的總體部署,以維護農民合法權益為重點,針對當前存在的突出問題,深入開展專項治理,紮實推進農村綜合改革,著力加強制度建設,進一步強化監督管理,切實防止農民負擔反彈。
通知指出,要狠抓涉農亂收費亂罰款問題的重點治理。深入開展對重點領域的專項治理,要集中抓好三方面的專項治理:1.治理農民建房多收亂罰問題。對農民利用集體土地新建、翻建自用住房除按規定收取證照工本費外,不得收取其他行政事業性費用,不得強制或變相強制農民接受服務並收取費用。2.治理農村中小學亂收費。學校只能按規定收取作業本費、寄宿生住宿費,嚴禁再向學生收取其他任何費用。3.治理向農民專業合作社亂收費。辦理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不得收費,嚴禁登記搭車或變相收取其他費用,農民專業合作社也不得向成員亂收費。
針對農業用水負擔過重問題,通知要求,清理整頓和規範末級渠係水費收取秩序,完善農業用水價格機制,逐步推行農業用水計量收費和面向農民的終端水價制度,依法查處農業水費計收中亂攤派、搭車收費等違法行為。
推進減輕農民水費負擔綜合改革試點,明確政府與農民對農田水利設施的投入責任,加大灌區節水改造力度、改善末級渠係供水條件,不斷推進水管體制改革,探索建立農田水利投入和鼓勵農民節水的新機制。
關於完善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制度,通知要求,各地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農業部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管理辦法的通知》要求,結合本地實際,抓緊制定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的實施意見,明確本省(區、市)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的政策界限、限額標準和分攤辦法等。按照《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管理辦法》的規定,籌資籌勞的適用範圍不包括修建通村公路。要劃清修建通村公路與村內道路投資的界限,明確通村公路投入應由各級政府分別負責。
通知説,從今年開始重點建立健全“五項制度”:一是涉及農民負擔收費文件“審核制”。省、市、縣三級要定期對涉及農民負擔的收費文件進行清理,梳理和規範向農民的收費項目、範圍、標準等。各省(區、市)減負機構要及時將清理情況匯總上報國務院減負聯席會議辦公室。二是涉農價格和收費“公示制”。要創新公示形式,適時更新公示內容,確保公示效果。國家對農民的糧食直補等補貼補償政策及兌付情況也要予以公示,並按規定程序進行審核。三是農村公費訂閱報刊“限額制”。鄉鎮、村級組織和農村中小學校公費訂閱報刊,必須堅持自願訂閱原則,嚴禁攤派發行。四是農民負擔“監督卡制”。農民負擔監督卡要充實涉農價格、收費等政策內容,及時發放到戶。五是涉及農民負擔案(事)件“責任追究制”。堅持對涉及農民負擔案(事)件進行通報的制度。
通知要求,加大農民負擔監督檢查力度。強化對農民反復上訪、長期難以解決的重點問題的督辦。要重點督辦查處修路強行向農民攤派集資、變換形式向農民亂收費和平調、挪用農民補貼補償款等3類問題。加強農民負擔檢查。各地要至少開展一次農民負擔檢查,並形成檢查情況通報制度。(農民日報 龍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