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金融機構審計情況
(一)國家開發銀行資産負債損益審計情況。
對開發銀行總行和19家分行的審計結果表明,開發銀行注重發揮政策性銀行作用,大力支持國家重點項目建設,取得了較好的經濟和社會效益,財務和經營狀況總體較好,但部分信貸業務存在風險,主要是一些中長期信貸業務的貸款主體不符合要求,一些貸款在抵押擔保方面過度依賴地方財力等。
同時還發現貸款審查制度執行不嚴格,貸後監管不到位。此次審計共發現違規發放貸款91.04億元,貸款被挪用245.72億元,其中58.41億元貸款違規進入股票市場、房地産市場,以及國家限制發展的産業和領域。
(二)中國農業銀行2006年資産負債損益審計情況。
對農業銀行總行及27家分行的審計結果表明,該行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國有商業銀行改革的指示精神,積極圍繞服務“三農”、整體改制、商業運作、擇機上市的要求,深入研究面向“三農”與商業運作的有效實現途徑,認真做好股份制改革前的各項準備工作,各項經營工作正在積極向前推進。但審計發現總行對分支機構在風險控制、資金清算、財務管理等方面監督和控制不力,造成分支機構違法違規問題不斷出現,這次審計發現的243.06億元違規經營問題絕大部分發生在基層分支機構,甚至有內部員工參與作案。如2004年3月至2006年7月,農業銀行遼寧省錦州市分行副行長鄭鳳來、黑山縣支行行長劉福德等人採取借款和虛假貼現等手段,累計挪用銀行資金31億元借給一些企業和個人使用,有1.89億元未收回,鄭鳳來、劉福德等人涉嫌侵佔國有資金。
(三)金融資産管理公司處置不良資産審計調查情況。
截至2006年底,華融、長城、東方、信達等4家資産管理公司已基本完成政策性不良資産處置任務,而且利用處置政策性不良資産形成的專業、資源和品牌優勢,在商業化轉型方面取得一定成效。4家公司累計接收政策性不良資産14 195億元,已處置11 447億元;收購商業化不良資産累計8012億元,已處置1656億元。但審計調查發現,4家公司處置資産回收的現金尚不足以償還再貸款及金融債券利息,對公司持續經營有較大影響。
此外,審計署還對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人民保險集團公司和中國再保險(集團)公司總部及部分分支機構進行了審計,共發現部分信貸資金違規轉入資本市場、違規壓低保險費率等問題金額167.9億元。
對9家金融機構的審計和審計調查共移送各類涉嫌犯罪案件線索43件,涉案金額141.62億元,涉案責任人144名。
9家金融機構高度重視審計發現的問題,已處理責任人1450人(次),糾正違規問題436.54億元,並採取措施進一步規範業務操作流程,全面加強信貸管理和財務管理,健全風險管理體系,嚴格落實問責制度,推進依法規範經營。
七、企業審計情況
(一)3家中央企業原領導人員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情況。
審計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中國華電集團公司、哈爾濱電站設備集團公司原領導人員任期經濟責任履行情況,檢查資産總額7960.9億元,佔3家企業2006年會計報表資産總額的49%,未發現其有個人經濟問題。審計結果表明,這些企業原領導人員在任職期間,能夠較好地履行職責,企業經濟效益大幅度提高。但這些企業在經營管理方面仍然存在一些問題。
一是損益不實78.65億元。其中多計利潤8.37億元,少計利潤70.28億元。
二是決策不當、管理不善造成損失。抽查的93項企業決策事項,有20項存在違規決策及管理不善問題,造成損失或潛在損失16.63億元。
三是海外投資管理不夠規範。部分企業海外投資項目點多、面廣、管理比較薄弱,已形成損失或面臨損失4.24億元。
四是違法違規操作導致國有資産流失。有的企業套取轉移資金存放賬外、以委託理財名義挪用資金、騙取銀行貸款用於炒股等造成國有資産流失5.72億元。
對上述問題,審計署已向有關部門出具了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報告,並依法向3家中央企業下達了審計決定,3家中央企業正在採取措施進行整改。
(二)5家電信運營企業投入産出效益審計調查情況。
對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公司、中國電信集團公司、中國聯合通信有限公司、中國網絡通信集團公司和中國鐵通集團有限公司的審計調查表明,自2002年電信體制改革至2006年,我國通信網絡的覆蓋面和容量都實現了跨越式發展,5家電信運營企業銷售收入總額、利潤總額和凈資産收益率逐年增長,但2006年的凈資産收益率低於中央企業平均水平。
審計調查發現影響企業效益的主要問題是:重復投資導致資源閒置浪費,部分投資項目效益較低。2002至2006年,5家企業累計投入11 235億元,用於電信基礎設施建設。由於缺乏統籌規劃,重復投資問題突出,網絡資源利用率普遍偏低,通信光纜利用率僅為三分之一左右,且增加了企業的折舊和運行維護費用。如中國電信和中國網通在對方主導區域內已有本地電話網的情況下,又投資508億元新建本企業本地電話網;中國鐵通在中國電信和中國網通投資在建各自全國固定電話網的情況下,也投資鋪設本企業的全國固定電話網,到2006年累計投入455億元。
對審計調查發現的上述問題,國務院已批轉有關部門採取措施研究改進辦法。
(三)鐵道部鐵路運輸企業財務收支審計情況。
審計鐵道部所屬的17個鐵路局和3個專業運輸公司2006年度財務收支情況,發現的問題主要是,核算不實,多計利潤10.59億元;主業與多元經營企業之間産權關係、業務關係和分配關係不夠清晰,一些多元經營企業依託主業優勢違規和不規範收費,為主業人員發放獎金,主業向多元經營企業讓利等問題53.8億元。
審計過程中,鐵道部全面排查、認真整改,制定和完善多項制度規定,並對167名責任人給予了黨紀政紀處分。
對上述企業的審計和審計調查共查出涉嫌犯罪案件線索34件,涉案金額9.57億元,涉案責任人62名。同時,審計中還積極協助有關部門幫助企業收回壞賬、追回被侵佔資産等,近3年共幫助企業挽回經濟損失28.8億元。
對審計發現的上述問題的全面整改情況,國務院將在今年年底前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專題報告。對各部門、單位的審計結果和整改情況,審計署將依法予以公告。
八、加強財政管理的意見
第一,進一步改進預算編制,提高預算的準確性、科學性和透明度。財政部要綜合考慮各種因素,改進預算收支的測算方法,提高預算編制的預見性;切實健全財政部、中央部門兩級項目庫,充實備選項目,逐步實行項目滾動管理,切實將支出預算細化到具體項目和單位;在完成行政事業單位資産清查的基礎上,大力推進實物費用定額試點,加快建立定員定額標準體系,不斷提高支出預算的準確性;在擴大部門預算內部公開試點的基礎上,積極推進部門預算向社會公開,進一步提高預算的透明度。
第二,加強預算執行管理,統籌考慮財政資金使用、國債發行和貨幣政策的協調。財政部要在科學編制預算的基礎上,嚴格按進度執行預算,及時撥付資金,增強預算執行的均衡性,降低財政支出的波動幅度,減少國庫資金大量沉澱;加強國庫資金的管理,合理確定國庫現金流量,國債的發行規模、結構和時間要結合國庫存款餘額統籌安排,國庫資金的使用要注意與貨幣政策的協調。
第三,積極推進財政體制改革,完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隨著財政體制改革的不斷推進,事權劃分不清晰、財力與事權不匹配等深層次矛盾日益顯現,不利於形成科學合理的政府間財政分配關係,從根本上影響了財政資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國務院將結合行政管理體制改革,進一步明晰中央和地方各級政府的事權;在確保中央財政調控能力的基礎上,逐步降低專項轉移支付的數量和比重,加大一般性轉移支付投入;建立健全規範、透明的轉移支付管理制度,提高資金分配的科學性和公平性。
第四,完善中央政府投資管理,提高財政建設資金使用效益。中央政府投資管理中存在的一些投資計劃延遲下達、項目執行進度緩慢、效益不高等問題,與規劃編制滯後、前期準備不充分、立項審核把關不嚴等密切相關。發展改革委和有關部門要按照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抓緊編制相關行業的專項建設規劃,分清輕重緩急,統籌選擇建設項目;研究建立政府投資決策責任追究制度,嚴把立項審批關;考慮拆遷、土地徵用、移民、環境保護等方面因素,充分做好項目前期準備工作;加強對重大項目建設的指導、協調和監督,督促項目單位嚴格執行招投標、監理和質量事故責任追究等制度,促進提高投資項目管理水平,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
第五,明確金融國有資産的收益分配和預算管理制度,確保國有資産安全。目前,金融類企業國有資産監管比較薄弱,相關法律法規尚不健全,而且多頭監管。國務院將研究制定金融企業國有資産産權登記、産權轉讓、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業績考核、責任追究等方面的制度辦法,明確部門職責分工,強化部門間協作,完善監管信息溝通機制。財政部等部門要進一步嚴格審批金融企業境內外投資、並購等事項,確保金融國有資産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