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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醫改試點出方案:常見病處方藥實行最高限價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12月03日   來源:南方日報

    經國家發改委批准,廣東成為全國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改革試點,並已出臺價改方案。方案將把常見病處方藥納入政府監管、實施最高限價;並在深圳、湛江、韶關三市試點降低公立醫院的藥價加成,在社區醫院、鄉鎮衛生院等醫療機構探索單病種收費,以遏制醫藥費用過快上漲,緩解群眾的看病難、看病貴。

    昨天,省政府召開全省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改革試點電視電話會議,總結全省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管理工作,動員部署全省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改革試點工作。省委常委、副省長肖志恒出席會議並講話。

    肖志恒強調,推進醫藥價格改革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妥善解決醫藥費用上漲過快問題的迫切需要。

    此次醫藥價格改革要按照政府調控與市場調節相結合的原則,著力建立客觀反映市場供求與生産流通成本的藥品價格形成機制,進一步改進政府藥品價格管理,促使藥品價格合理形成,控制醫藥費用不合理上漲,促進醫藥産業健康發展。一方面,要合理調整政府藥品價格監管範圍,逐步把目前臨床常用、對群眾影響較大的部分處方藥納入政府監管,切實將部分虛高的藥價降下來;另一方面,要創新藥品政府定價機制,完善政府定價程序,通過建立健全價格聽證、專家評審、成本監審、社會公示、定期審價等制度,實行民主決策、陽光定價和動態管理,使政府制定的價格更加公開、透明、合理。

    肖志恒要求,要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確保醫藥價格改革試點任務圓滿完成。一要充分引入市場競爭,努力培育公平、公正、公開和有序競爭的醫藥市場格局,促進藥品價格合理形成。二要健全醫療機構補償機制,進一步規範醫療服務價格行為,減輕群眾醫藥費用負擔。要引導醫療機構合理用藥,提供醫療服務,降低群眾醫藥費用負擔;要多方籌集醫療機構補償資金;要制定科學合理的醫療服務價格,完善醫療機構的價格補償機制。三要加強醫藥市場價格監管,規範醫藥價格秩序,為解決醫藥費用上漲過快問題創造良好環境。

    國家發展改革委副司長周望軍充分肯定了廣東省開展醫藥價格改革試點工作,希望廣東省正確處理好加強政府監管和發揮市場競爭機製作用、降低藥品價格與促進醫藥工業健康發展、取消“以藥養醫”政策和促進醫療衛生事業加快發展、醫藥價格改革和醫藥衛生體制機制改革等四方面的關係,為全國醫藥價格改革乃至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探索新路。(記者 陳楓 朱桂芳 通訊員 符信 高詒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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