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老年居民門診醫療費報銷、靈活就業人員門診醫療費報銷、退休人員醫療待遇與單位繳費脫鉤等三項惠民政策將於2009年1月1日起執行。12月29日,市勞保局對這三項醫療保險措施進行了詳細解讀。
城鎮老年居民門診醫療費報銷
參保繳費時間延至2009年1月底
為保證更多城鎮居民老年人獲益,2009年度參保繳費時間較往年延長兩個月,截止到2009年1月底。按照規定,參加“一老”大病醫療保險且連續參保繳費一年以上的城鎮老年人,均可享受門診醫療費用報銷待遇。2009年新參保的城鎮居民老年人也將被視為連續繳費,可于當年享受門診醫療費用報銷待遇。但選擇性參保的老年人當年只能享受住院和門診特殊病報銷待遇。
強制實行社區首診制
要享受門診醫療費用報銷待遇,參保人員必須在定點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進行首診。2009年參保人員將按規定自行選擇定點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疑難重症患者或在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不能滿足其基本治療需求時,參保人員方可轉診至本人選定的定點醫院就醫。
參保個人繳費仍為300元
新的城鎮無醫療保障老年人大病醫療保險籌資標準由原1400元增至1800元,其中財政補助增加400元,個人繳費仍維持以前的300元,既解決住院和門診特殊病,又解決普通門診醫療費用。在沒有實施劃卡結算之前,所發生的門診醫療費用在參保地社保所報銷。報銷起付標準為200元,標準以上費用由城鎮無醫療保障老年人大病醫療保險基金支付50%,每年最高報銷金額為500元。
靈活就業人員門診醫療費報銷
報銷標準與在職職工看齊
此前,靈活就業人員繳納的醫療保險費是上一年北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9%。2009年1月起,在不增加個人繳費的情況下,靈活就業人員門診醫療費報銷範圍和標准將與在職職工看齊。報銷起付標準為1800元,標準以上費用在醫院報銷比例為50%,社區就診報銷比例為70%。
門診報銷每月10日前辦理
鋻於當前門診醫療費用報銷需要手工結算,市勞保局提醒廣大靈活就業參保人員于每月10日前在個人存檔的職介中心、人才中心和街道社保所辦理報銷。據悉,2009年北京將全面推行持卡就醫、及時報銷措施。
退休人員醫療待遇與單位繳費脫鉤
2009年1月起,凡是參加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的退休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與單位繳費脫鉤,可及時報銷門診和住院醫療費用。受單位管理的退休人員如因企業關閉破産或經營困難而不能享受醫療費報銷待遇,其門診和住院醫療費可報銷,因單位欠繳醫療保險費造成個人墊付的醫療費用,也可報銷。醫療費用的發生時間截止到2008年12月31日。
對於已實行社會化管理的退休人員,在其社會化管理之前由於原單位欠繳醫療保險費造成個人墊付的醫療費用,按醫療保險報銷範圍有關規定給予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