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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將建百所國家級優質醫院 提高醫療服務水平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02月24日   來源:海南日報

    海南省將創建系列優質醫院,其中包括100所“國家級優質醫院”,進一步提高全省醫療機構服務能力和水平。這是記者從22日在海口召開的醫療機構服務環境整治工作會議上獲悉的。

    此次由海南省衛生廳主辦的會議透露,省衛生部門將圍繞海南國際旅遊島建設,從提高醫療服務質量水平、深化優質醫療服務和積極開展醫療服務環境整治等方面著手,推進海南省醫療衛生事業的發展。

    創建系列優質醫院 深化醫療服務

    會議要求,今後,海南省衛生行政部門要以建立健全準入體系、控制體系、評價體系、檢查監督體系、信息監測和預警體系、醫療責任保險體系為主線,嚴格醫療機構、採供血機構和診療科目準入。

    根據國際旅遊島的建設和海南省醫療衛生事業發展的需要,海南省將創建一系列優質醫院,即創建100所“國家級優質醫院”、300所“省級優質醫院”和500所“優質縣醫院”。

    在創建過程中,要進一步落實《省醫療機構服務規範》、《省醫療機構十大窗口服務規範》,開展病人滿意度調查,優化服務流程,落實便民利民措施,推進窗口服務、文明服務和人性化服務,使醫療服務更加貼近社會、貼近群眾。

    全面推行醫療服務信息公示和院務公開。衛生行政部門每季度向社會公示一次轄區內縣及縣以上醫療機構的醫療服務信息。醫療機構要向社會公開醫院資質信息、醫療服務價格和收費信息、便民服務措施和行業作風建設情況,提高醫院工作透明度,保障群眾就醫知情權和監督權。

    要進一步簡化就醫流程,方便患者就診。加強醫療管理,保障醫療安全。落實護理管理措施,打造護理服務品牌。積極參與“優質護理服務示範工程”活動,爭取入選全國100所“優質護理服務示範醫院”和300個“優質護理服務示範病房”,全力打造海南省護理服務品牌。

    開展醫療服務環境整治 實行問責制

    會議提出,要在各醫療服務機構開展環境綜合整治,進一步規範醫院秩序和保持院內環境整潔。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要規範服務行為,增進醫患溝通,全面加強和改進醫療服務。醫院要設立患者投訴和處理的專門機構,建立醫療糾紛排查和限時處理制度,一般糾紛處理時限不得超過10天。海南省衛生廳將在一個月內對各醫療服務機構貫徹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落實不力的單位要追究責任,對主要領導進行問責。(記者 范南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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