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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礦安監局就煤礦安全技術基礎工作徵求修改意見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03月16日   來源:煤礦安監局網站

國家煤礦安監局辦公室關於徵求
《關於進一步加強煤礦企業安全技術基礎工作的指導意見》
修改意見的通知

煤安監司辦〔2010〕5號

各産煤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煤炭行業管理和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有關煤礦企業:

  為切實加強煤礦安全保障能力建設,進一步夯實煤礦安全技術基礎工作,不斷提升煤礦安全生産技術水平,國家煤礦安監局研究起草了《關於進一步加強煤礦企業安全技術基礎工作的指導意見》,現將徵求意見稿發給你們(可從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政府網站徵求意見欄目下載),請認真組織研究,提出修改意見和建議,于3月31日前以書面(或電子文檔)形式反饋到國家煤礦安監局科技裝備司。

  聯絡人:牛軍

  電話:010-64464414,010-64464154(帶傳真)

  電子郵箱:niuj@chinasafety.gov.cn

  附件:《關於進一步加強煤礦企業安全技術基礎工作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

  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辦公室

  二○一○年三月十二日

關於進一步加強煤礦企業安全技術基礎工作的指導意見

  為切實加強煤礦安全保障能力建設,進一步夯實煤礦安全技術基礎工作,不斷提升煤礦安全生産技術水平,現就加強煤礦企業安全技術基礎工作提出以下指導意見:

  一、加強煤礦企業安全技術基礎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1.煤礦安全技術基礎工作在煤礦安全生産工作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煤礦安全技術基礎工作是煤礦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圍繞規範安全技術管理行為、強化災害預防技術手段、提高安全技術隊伍素質,為提高煤礦安全技術保障能力而開展的重要基礎工作。

  多年來,我國煤礦安全技術基礎工作在煤礦安全生産中發揮了重要作用。煤礦企業嚴格落實安全技術管理工作的有關規定,持續強化災害治理技術措施,為煤礦安全生産提供了重要保障。煤礦安全科技進步也取得了長足進展。煤礦企業積極開展科技攻關和科技創新,努力推動先進科技成果在安全生産中的廣泛應用,在地質勘探技術、開拓開採技術與裝備、災害預防與控制技術、煤礦數字化技術等方面都取得了重要突破,為保障煤礦安全生産發揮了重要支撐作用。

  2.實現煤礦安全生産形勢的持續穩定好轉,必須進一步加強煤礦安全技術基礎工作

  我國煤炭開採條件差、制約因素多。安全技術基礎工作還不平衡,相當一部分煤礦,尤其是鄉鎮煤礦,職工綜合素質不高,技術裝備與工藝、技術方法和手段還不能滿足當前煤礦安全生産的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煤炭工業的健康發展。解決這些問題,必須加強安全技術管理,強化煤礦安全技術基礎工作,並長期堅持和嚴格落實;必須依靠科技進步和技術創新,不斷開發適用於不同條件煤礦安全生産的先進技術、裝備與工藝,並廣泛推廣應用於煤礦安全生産各個系統和環節;必須加強煤礦安全科技隊伍建設,提高安全技術基礎工作的管理能力和先進技術與裝備的研發運用水平,為煤礦安全生産提供組織保障。通過煤礦安全技術基礎工作的不斷強化,持續提升煤礦安全生産保障能力,實現煤礦安全形勢的進一步好轉。

  二、加強煤礦企業安全技術基礎工作的基本要求

  3.基本要求

  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健全技術管理體系,落實安全法規標準,依靠科技防災治災,提升安全保障能力,防範煤礦災害事故。

  健全煤礦安全技術管理體系。健全以總工程師為核心的技術管理體系,形成由總工程師負責技術管理的決策機制,加強和改進安全技術管理,不斷完善“國家監察、地方監管、企業負責”的煤礦安全生産工作格局。

  提升煤礦裝備水平。推進煤礦裝備和技術更新,依法淘汰落後的裝備和工藝,全面提升煤礦生産力水平。

  建立和完善科技研究及成果推廣機制。煤礦企業要逐步建立科研機構,配備科研開發管理人員,提升企業科技開發、技術創新和推廣應用能力。

  三、進一步強化企業安全技術管理工作

  4.明確安全技術管理責任

  煤礦企業是安全生産的責任主體,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包括一些煤礦企業的實際控制人,下同)是煤礦安全生産的第一責任人,總工程師在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的領導下全面負責煤礦的技術管理工作。

  煤礦企業要結合自身實際,建立由總工程師直接管理的設計、“一通三防”、地測防治水、生産技術和科研等技術管理機構,配齊技術管理和工作人員,明確各部門的職責範圍和管理權限,健全業務部門的業務保安責任制,明確技術管理人員的崗位責任制。高瓦斯和煤與瓦斯突出礦井應設通風副總,水文地質條件複雜的礦井應設地質副總。

  要建立健全以總工程師為首的技術管理體制。礦井開拓巷道佈置,抽掘採部署,生産系統調整,技術規範、標準、措施的制定,新技術、新裝備、新工藝推廣應用、安全技術措施費用使用方案等重大技術問題由總工程師負責決策。業務部門和生産井區技術負責人和技術人員對分管範圍內的技術管理工作全面負責,並在總工程師領導下嚴格落實有關技術措施和規範。

  5.完善安全技術管理制度

  煤礦企業應根據國家及行業管理部門的要求建立健全以下安全技術管理制度:

  (1)企業發展規劃、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生産計劃編制、審查、決策的技術管理制度;

  (2)礦井採掘工程、機電運輸、“一通三防”、地測及防治水等設計和審批的技術管理制度;

  (3)生産系統、供電系統、通風系統、瓦斯抽放系統、供排水系統、監測監控等系統設計、調整審批、備案的技術管理制度;

  (4)採掘工程、機電運輸、“一通三防”、地測及防治水作業規程和專項安全技術措施編制、審批、檢查、考核、評優管理制度;

  (5)各種操作規程編制、審查、審批的技術管理制度;

  (6)採掘工藝及設備選型配套專家論證制度;

  (7)礦井“一通三防”技術管理制度,包括礦井通風、局部通風、通風設施、巷道貫通、瓦斯檢查、瓦斯抽放、防突、綜合防塵、防滅火、安全監控、爆破及“一通三防”儀器儀錶、設備準入和維護保養的技術管理制度;

  (8)礦井水文、地質、測量及資源儲量的技術管理制度;

  (9)崗位業務保安責任制;

  (10)各專業技術管理事故追查分析、責任追究制度;

  (11)各種資料存檔、保管、借閱、保密、登記及銷毀制度;

  (12)礦井災害預防處理與應急救援計劃制定、審批管理制度;

  (13)企業認為需要制定的其它制度。

  6.認真貫徹落實法規標準和規程措施

  煤礦企業是貫徹落實安全生産法規標準和規程措施的責任主體,必須嚴格執行安全生産法規標準和規程,嚴格規程措施的制訂、審查、審批和落實,依規管理、規範管理,確保法規標準和規程措施在作業現場得到有效執行。要積極制定完善企業安全技術標準,針對企業安全生産的突出矛盾,制定適合自身實際的設計、“一通三防”、地測、防治水、生産技術、安全監督檢查和科研等方面的企業安全技術標準,逐步建立滿足企業需求的安全技術標準體系。

  7.加強生産、安全系統可靠性動態評價

  煤礦企業要建立生産、安全系統可靠性動態評價管理辦法,制訂礦井生産、安全系統可靠性評價等級標準,定期對所屬礦井生産、安全系統可靠性分專業、分系統、分等級進行評價,及時發現和解決存在問題,達到安全可靠要求。

  四、積極推進技術進步

  8.制定安全技術創新發展規劃

  煤礦企業應根據礦井開採條件,針對制約安全生産的技術難題,制定安全技術創新發展規劃,重點解決“水、火、瓦斯、煤塵、頂板、地溫、地壓”等災害對安全生産的威脅。規劃要重點突出、內容全面、措施到位,明確項目內容、總體和階段性目標、投資概算、經濟和社會效益、責任單位、責任人。要加強規劃實施的管理,保障規劃實施所需的人力、物力、財力,定期檢查項目的進展情況,及時解決規劃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保證規劃按步驟實施。

  9.積極開展科技攻關

  煤礦企業要以安全技術創新為平臺,加大自主創新力度,積極研究開發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突破制約煤礦安全生産的瓶頸。要根據自身的實際,逐步建立技術中心,配足科研人員,積極開展科技攻關。要根據安全生産實際,與科研院所等機構聯合,針對安全生産過程中遇到的技術難題,重點對煤與瓦斯突出機理及預測預報、瓦斯抽採技術、採空區火區探測與治理、衝擊地壓、地溫治理、軟岩支護、地下水防治和深井開採等進行研究攻關。

  10.大力推廣應用先進適用技術、裝備和工藝

  煤礦企業要積極推廣應用先進適用技術、裝備和工藝,改造和淘汰落後技術、裝備和工藝。要根據自身條件,因地制宜地開展試驗和推廣工作。在試驗推廣過程中要特別注意消化吸收和改進工作,逐步摸索形成適合本企業實際的技術、裝備和工藝。

  國有重點煤礦企業要以裝備現代化、系統自動化、管理信息化為方向,積極推廣綜合機械化、自動化生産技術和先進的煤礦災害防治技術。小煤礦企業要全面提升機械化生産水平,淘汰落後的裝備和工藝,改善作業環境和安全生産條件,提高勞動效率。

  11.強化預防重大災害的技術手段

  各煤礦企業應運用先進技術手段,全面調查、收集、掌握、整理和分析本井田及周邊礦井地質、水文地質、瓦斯賦存、衝擊地壓、煤層自燃、煤塵爆炸等重大災害致因基礎資料,建立重大災害致因基礎數據庫,提高對重大災害的預防能力。要加強預防重大災害的基礎設施建設,提高“一通三防”、提升運輸、供電、排水、壓風等大型固定設備以及瓦斯、衝擊地壓、水害等監測監控的裝備水平,完善礦井生産安全系統,增強礦井抗災能力。要積極開展技術創新,研發和推廣使用預防煤礦重大災害事故的新設備、新技術、新工藝。要建立和完善防災救災設施和系統,按規定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物資和裝備,提高重大災害應急能力。

  12.加大安全科技投入

  煤礦企業要加大安全科技研發投入,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足額提取和使用科技經費,重點對防治煤礦瓦斯、水、火、煤塵、地熱、衝擊地壓等災害開展産學研攻關,在重大災害防治技術方面取得突破,全面提高礦井抗災能力和安全保障程度。

  四、加強煤礦安全技術隊伍建設

  13.完善人才培養機制

  煤礦企業要著眼于企業長期發展,制定企業安全技術隊伍建設中長期規劃和人才培養引進計劃,完善人才培養、引進、使用管理機制。

  加大人才培養力度。通過校企聯合辦學、委託培養、定向培養等方式,加強煤礦安全技術隊伍建設。要以安全科學與工程重點實驗室等為載體,建立與安全生産工作相適應的各級安全科學技術研究和人才培養基地,拓寬安全工程專業技術人員教育培訓渠道。加強安全技術人才隊伍的管理,努力做到年齡結構合理、專業配置合理、人員更替有序。

  14.完善安全科技隊伍培訓和評價機制

  高度重視安全科技隊伍教育培訓工作,重點圍繞新技術、新裝備、新工藝開展技術規範和標準的培訓。積極建立人才評價體系,推進實施技術帶頭人制度,建立健全競爭、創新機制,保護安全科技人員的技術創新權,提高優秀安全科技人員待遇,調動安全科技人才的工作積極性。

  五、加強煤礦安全技術基礎工作的監察監管和工作機制建設

  15.加強監察監管

  各級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和監察機構,要重視和加強煤礦安全技術基礎工作的監察監管,對安全技術基礎工作薄弱和存在重大隱患的煤礦,要重點圍繞安全技術管理體系建立和落實情況、安全生産法規標準和規程執行情況、重大災害預防技術措施落實情況開展監察監管執法,加大執法力度,促進煤礦安全技術基礎工作水平的提高。

  16.加強煤礦安全技術基礎工作的機制建設

  在“國家監察、地方監管、企業負責”的工作格局下,要努力發揮各方面的作用,加強信息溝通和工作配合,逐步建立煤礦安全技術基礎工作持續完善和推進工作機制。煤礦企業要及時將法規標準執行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和在生産實踐中具有推廣價值的技術手段和管理辦法反饋有關部門,提出改進和推廣的建議。有關部門應注意和發現企業在安全生産技術管理中的成功經驗做法,及時總結、提煉、推廣,直至上升為制度;同時對企業在法規標準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進行分析研究,分析事故原因、總結教訓,不斷完善法規標準;要充分發揮自身優勢,對企業安全生産過程中遇到的突出技術難題,通過組織召開學術會議、專題研討、交流座談等形式,為企業搭建解決問題的平臺;要積極宣傳和推廣先進適用的技術和裝備,為企業提供技術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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