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刻汲取神華烏海能源公司駱駝山煤礦“3·1”透水事故的教訓,按照內蒙古自治區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煤礦安全生産工作的緊急通知》(內政辦發〔2010〕15號)要求,自治區煤礦安監局和自治區煤炭工業局共同發出了《關於開展全區煤礦安全生産專項督查工作的通知》(內煤局字〔2010〕58號),並於3月8日至3月底聯合組成四個督查組,分別由兩局領導帶隊對各地的煤礦安全生産進行專項督查。
這次督查的主要內容,一是檢查煤礦對井田範圍內外水文地質情況和瓦斯、火區、一氧化碳以及大面積空頂等隱患的掌握情況和所採取的防治措施;二是檢查煤礦節後復産復工工作中各部門職責履行情況,以及國家和自治區關於防治水、火、瓦斯、煤塵等重大安全隱患一系列文件貫徹落實情況;三是檢查煤礦各生産系統和環節隱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生産制度的制定和落實情況,檢查煤礦對水、火、瓦斯的防治工作是否做到有疑必探、不探不採不掘、不抽不採不掘和重大安全隱患不排除不採不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