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7月15日從在濟南召開的山東省融資性擔保機構規範整頓工作會議上了解到,從今年下半年起到明年3月,山東將在全省範圍內開展融資性擔保機構規範整頓工作。
列入本次規範整頓範圍的擔保公司,是在《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出臺前,轄區內依法設立並實際從事融資性擔保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制以外的暫不列入規範整頓範圍。
記者了解到,對於主營業務突出、經營管理規範、符合《暫行辦法》規定,達到規範整頓要求的,重新確認登記,頒發經營許可證。對於嚴重偏離主業、問題突出、風險較大的融資性擔保公司,尤其是打著擔保旗號從事高風險投資並且風險隱患特別突出的,要堅決實施市場退出。對涉嫌虛假出資、抽逃出資、非法集資、高息借貸等違法行為的,要依法予以查處,凈化擔保市場環境。重新確認的最後時限截至2011年3月31日。截止期限後,各級監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不再為未經重新確認的融資性擔保公司辦理確認和變更登記,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再與未經重新確認的融資性擔保公司進行業務合作。(記者 王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