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間,天津市新建各類保障性住房2405萬平方米、33.5萬套,向41萬戶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提供住房保障,住房保障監督管理工作也不斷完善,形成了市、區兩級監管體系,建立了申請審核、公示、年審和巡查機制。在《天津市住房保障監督管理試行辦法》頒布實施的一年多時間裏,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已追繳違規領取租房補貼款490戶、210萬元;追繳違規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差價款14戶、74.4萬元;對82戶違規申請限價商品住房家庭停止購房證明使用功能或啟動退出程序。特別是今年下半年以來,通過強化司法執行、嚴格退出程序、拓寬監督渠道,在住房保障監管的違規查處方面實現了三個“首次”的突破。
首次通過司法執行途徑完成補貼追繳
租房補貼保障方式靈活、受益人數眾多,部分家庭在申請享受相關政策後因住房、收入條件發生變化未及時申報,導致違規。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在核查發現違規情況後立即停發補貼,對違規家庭下達處理決定書,並給予3個月的權利期,對其間既不主張權利又拒不退繳補貼的,將申請人民法院非訴執行。在履行法定程序、尊重法律事實的前提下,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已對7戶租房補貼違規家庭申請非訴執行,並於日前通過法院執行全額追繳了1戶違規領取的租房補貼款。通過充分發揮司法手段的警示、震懾作用,有效提高了住房保障違規清退環節執行力度。
首次運用專項退出程序指導清退實踐
針對限價商品住房政策覆蓋面廣、群眾關注度高,近年新建的項目又將陸續竣工交付使用的實際,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一方面加大監管頻次,按月核查新增限價商品住房申請家庭,發現違規情況即查即改,已停止49戶尚未購房的違規家庭限價商品住房購房證明使用功能;另一方面強化查處力度,對33戶已購買限價商品住房的違規家庭作出騰退住房或補繳購房款差價處理,目前3戶家庭提出騰退限價商品住房申請,其中1戶已辦理了退房手續。首例限價商品住房違規清退的完成,標誌著8月底出臺的《天津市限價商品住房違規申購處理程序》在實踐中初見成效。
首次依據社會舉報線索落實違規查處
今年以來,天津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還積極拓寬社會監督渠道,通過市、區兩級媒體對29600余戶限價商品住房申請家庭信息進行了公示公告,公佈市、區兩級住房保障舉報專線和網絡郵箱,截至目前已受理辦結群眾舉報66件。日前,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在依據群眾舉報線索深入調查取證的基礎上,對一名瞞報收入、違規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公職人員,函告其所在單位給予行政處分,並向本人送達處理決定書,依照《天津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規定全額追繳其違規購房款差價15.8萬餘元。規範高效的舉報辦理,強化了住房保障政策執行監管的社會公信力。
結合天津市住房保障“十二五”規劃的研究制定,下一步,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還將強化享受住房保障家庭人口、住房、收入的定期申報機制,進一步完善監督管理體系,以更好地適應住房保障政策受益範圍不斷擴大的發展形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