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下午,公安部召開電視電話會議,決定從現在起到今年年底,在全國公安機關開展涉案財物管理問題專項治理。公安部副部長、紀委書記、督察長劉金國強調,各級公安機關要懷著對人民群眾的深厚感情和對廣大公安民警高度負責的態度,以強有力的措施開展涉案財物管理問題專項治理,用實際成效取信於民。
劉金國指出,近年來,各級公安機關堅持嚴格公正文明規範執法,不斷提高執法能力和水平,大力加強制度機制建設,集中整治各種突出問題,在涉案財物管理方面取得了很大成績,但個別地方違法違紀問題仍有發生。各級公安機關一定要充分認識開展專項治理的重要性,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認真紮實開展專項治理。要對當前正在辦理的案件和去年以來已辦結的案件,以及因涉案財物問題信訪投訴的案件,開展一次全面徹底的排查清理,建立詳細臺賬,對所有違規案件實行限期整改。各執法辦案部門都要開展專項治理,重點是經偵、治安、刑偵、禁毒、交管、監管及公安派出所,要抓住在扣押、保管、移送、處理等關鍵環節存在的突出問題進行重點治理。涉案財物管理要堅決執行“六個嚴禁”:嚴禁截留、坐支、挪用、調換涉案財物,嚴禁違反規定使用、借用、調用涉案財物,嚴禁扣押收繳與案件無關的財物,嚴禁返還性質尚未查明、權屬有爭議的涉案財物,嚴禁辦案民警保管涉案財物,嚴禁違規收取保證金和以保代處。
劉金國要求,各部門、警種和單位要圍繞涉案財物管理的各個環節,抓緊完善相關制度,努力從源頭上解決問題。要全面推行涉案財物集中統一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涉案財物監督考評機制,抓緊完善涉案財物管理協調機制。各地對專項治理要加強領導,強化督導,採取明察暗訪、集中檢查、異地互查、突擊檢查等方式,及時發現糾正專項治理中存在的問題。公安部將對專項治理情況進行量化考評和省際交叉檢查,對工作不力的將通報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