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天氣轉暖,呼吸道疾病也進入高發季節。鐵道部日前發文,對鐵路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衛生管理工作提出五項具體要求。
鐵路公共場所人員密集、流動性大,是呼吸道疾病傳播擴散的可能場所。目前,集中空調已成為大型公共場所的重要設施,由於沒有清潔消毒或清潔消毒不徹底,集中空調通風系統內部會出現污染,有可能成為污染物傳播和擴散的媒介,甚至會導致空氣傳播性疾病的暴發流行,危害人體健康。加強車站候車室、旅客列車等鐵路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衛生管理,對於預防和控制傳染病傳播、保障廣大旅客和職工身體健康具有重要的作用。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按照衛生部和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管理辦法規定,鐵道部對鐵路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衛生管理工作提出五項具體要求:一是要求各單位提高認識,明確責任,認真做好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管理工作,預防和控制集中空調通風系統可能出現的健康危害因素,消除衛生安全隱患;二是要求各單位健全相關制度,切實做好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清洗消毒工作;三是要求各單位做好新建、改建、擴建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管理工作,設計單位要按照衛生標準設計,施工單位要按照設計施工,工程竣工後,要按規定組織竣工驗收,確保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各項衛生指標達到國家標準後方可投入使用;四是要求鐵路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認真做好衛生學評價工作,確保鐵路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各項衛生指標符合國標要求;五是要求鐵路衛生監督機構加強對鐵路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監督管理,依法開展監督檢查,對新建、改建、擴建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公共場所和新出廠的空調列車,必須經衛生學評價合格後方可發放衛生許可證,對不按規定開展清洗消毒和衛生學評價工作、室內空氣質量達不到規定要求的公共場所,依法採取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措施。(記者 張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