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2010年國家園林城市(區)復查情況的通報
建城函[2011]113號
各省、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北京市園林綠化局,上海市綠化和市容管理局,重慶市園林事業管理局,天津市市容和園林管理委員會,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建設局:
2010年,各地按照《關於開展國家園林城市(區)復查工作的通知》(建辦城函[2010]177號)要求,組織完成了2008年獲得命名的42個國家園林城市的復查工作(天津市塘沽區因行政區劃調整暫未復查)。我部根據各地復查情況,對部分城市進行了重點抽查,並對2009年復查要求整改的2個國家園林城市進行了跟蹤檢查。綜合各地復查和抽查結果,義烏市等41個城市通過復查,大連市、永安市、長沙市需限期整改。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各城市獲得命名後取得的成績
復查結果表明,絕大多數城市高度重視園林綠化工作,將鞏固和提升國家園林城市創建成果作為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行動,作為城市經濟社會健康、快速發展的基礎工作,堅持“政府主導、全民參與”,加強領導,加大投入,強化管理,取得了突出成績。
(一)綠地總量不斷增加,增幅明顯高於全國平均水平
截至2009年底,42個國家園林城市建成區綠化覆蓋率平均達到40.66%,綠地率平均達到37.56%,人均公園綠地面積平均達到11.66平方米,比2006年分別提高2.65個百分點、3.63個百分點和2.41平方米,比全國平均水平分別高出2.44個百分點、3.39個百分點和1平方米。
(二)綠地系統規劃編制實施情況良好,綠地功能不斷完善
42個城市完成了城市綠地系統規劃編制(修編),已制定城市綠線管理辦法;大部分城市完成了綠地系統防災避險現狀調查和能力評估,17個城市完成了城市綠地系統防災避險規劃,並制定了實施方案。
(三)專業化管理進一步加強,養護更精細、監管更嚴格
各城市堅持“建管並重,管養並重”,注重綠量增長的同時更加注重綠地品質的提升和功能的完善,逐年加大園林綠化管養的資金投入,不斷提高精細化養護管理標準,完善園林綠化監管手段和技術,進一步鞏固和提升了國家園林城市創建成果。
(四)生態型、節約型園林綠化持續深入開展,成效顯著
按照《關於建設節約型城市園林綠化的意見》要求,各城市廣泛深入開展節約型、生態型城市園林綠化建設,立體綠化、生態停車場、林蔭路建設全面開展,土地利用效率大大提高;鄉土植物應用、喬灌草(地被)立體配植更加普遍;節水、節能技術全面推廣應用;園林植物枯枝落葉的資源化利用技術日益成熟。
(五)市政基礎設施建設投入加大,人居環境質量明顯改善
各城市進一步加大市政基礎設施建設投入,城市污水、垃圾處理設施運行能力不斷提升。2009年底,42個城市的污水處理率和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平均值分別達到78.64%、84.28%,比2006年分別提高41%、22.5%,高出全國城市平均水平3.39個百分點和12.97個百分點。北方採暖地區城市積極推進供熱計量改革,節能減排取得良好效果。各城市加大城市棚戶區、危舊房改造及保障性住房建設力度,使低收入家庭住房條件得到明顯改善,促進了城市人居環境質量的全面提升。
二、復查發現的問題
復查中也發現部分城市在城市園林綠化建設和管理中存在一些問題,亟需糾正。
(一)城市園林綠化投入不足
部分城市將園林綠化簡單等同於植樹造林,缺乏從規劃設計、施工建設到養護管理全過程的專業化管理與指導、服務;有些城市忽視了園林綠化的公益性質,資金投入不足,城市綠地總量不足、品質不高,不能適應改善人居生態環境的需求。
(二)城市園林綠化管理不力
部分城市對城市綠線管制不嚴格、不到位,對城市綠地系統規劃的強制性認識不足,園林綠化執法不嚴,園林綠化規劃用地指標被擠佔、規劃綠地性質被改變及現狀綠地被侵佔的現象時有發生。
(三)節約型、生態型園林綠化建設有待加強
有的城市將節約型園林綠化錯誤地理解為最大限度地降低城市園林綠化人、財、物方面的投入,甚至以“節地”為名改變綠地或侵佔綠地,導致綠量不足,人居環境質量下降;有的城市大量移植大樹、古樹,盲目引種所謂珍稀、名貴樹種等不良傾向,不僅破壞了大樹、古樹原生地的生態環境,還因為“水土不服”導致大量樹木死亡,造成巨大的資金浪費;有的城市片面強調綠地的景觀效果,盲目追求大模紋大色塊、整齊修剪,或用雕塑、建築等給綠地加貼文化標簽,既影響城市綠地生態效益、節能減排、遊憩服務等功能發揮,又大大增加了建成後的養護管理成本;部分城市在實施城市水體綜合治理或濕地保護建設中,盲目追求低投入或規整氣派,對河湖水系實施截彎取直,甚至改變河流自然走向,大量採用硬質駁岸、堤壩等水利工程措施,嚴重破壞了水體、濕地生境,導致原有水生生物消失和水體自我凈化能力的喪失。
(四)城市園林綠化以人為本、為民服務的公益性被忽視
一些城市綠地分佈不均衡,老舊城區、中心城區、商業區等綠地不足,與“市民出門300-500米見綠”的要求仍然差距較大;有些城市忽視城市動物園的社會公益性,將動物園搬遷到郊外,或通過承包、租賃、買斷等形式進行商業經營,無法實現動物園在科普教育、生物多樣性保護、野生動物遷地保護研究等方面的功能。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國家園林城市創建只有起點沒有終點。各地城市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從保障城市生態安全、建設生態文明的高度出發,把城市園林綠化作為改善人居環境質量和提高人民生活品質的民心工程、民生工程,切實抓好以下工作,促進城市園林綠化事業再上新臺階。
(一)進一步健全法制管理,嚴格綠線管制,加強執法監督
要切實抓好城市綠地系統規劃的實施,嚴格實行綠線管制制度,加大園林綠化保護力度,嚴格控制大樹、古樹的移植和砍伐,對臨時佔用綠地等嚴格把關,加大社會監督。
(二)深入貫徹實施《城市園林綠化評價標準》,全面提升城市園林綠化水平
要認真研究《城市園林綠化評價標準》(GB/T 50563-2010)中公園綠地服務半徑覆蓋率、各城區人均公園綠地最低值、林蔭路推廣率等各項指標,逐項落實;加大投入,加強專業化管理;堅持以人為本,把綠地建在老百姓身邊,通過不斷完善城市綠地系統休閒遊憩、文化傳承、科普教育、防災避險等綜合功能,提高綠地建設養護管理水平,提高綠地品質等,切實滿足改善人居環境的需求和保障城市生態系統安全的需要。
(三)進一步推進節約型、生態型園林綠化建設,加大自然資源與生態環境保護力度
高度重視城市生物多樣性本底調查、濕地保護能力建設等基礎性工作,加大自然植被、河道、湖泊、濕地等自然資源和生態敏感地帶的保護和恢復建設力度,積極探索立體綠化、雨水收集回用、綠道網建設等低能耗、高效益、可持續的園林綠化發展模式,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
(四)加大宣傳教育,不斷提高城市園林綠化的社會認知度和參與度
要通過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活動,營造全民“建綠、愛綠、護綠”的社會氛圍,不斷提高園林綠化行業的社會認知度、參與度和影響力,真正實現“政府主導,全民參與,全社會監督”。
附件:2010年國家園林城市復查結果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一日
附件:
2010年國家園林城市復查結果
一、復查通過的城市
河北省石家莊市、遷安市
遼寧省瀋陽市、調兵山市
吉林省松原市、四平市、敦化市
江蘇省淮安市、南通市、常州市、江陰市
浙江省衢州市、上虞市、義烏市
安徽省淮南市、銅陵市
江西省南昌市、新餘市、贛州市
山東省萊蕪市、乳山市、膠州市、文登市
河南省新鄉市、登封市、舞鋼市、濟源市
湖北省黃石市、宜都市
湖南省株洲市
廣東省廣州市、潮州市、東莞市
貴州省貴陽市
四川省成都市、南充市
青海省西寧市
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克拉瑪依市、昌吉市、奎屯市
二、限期整改的城市
遼寧省大連市、福建省永安市、湖南省長沙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