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點攤、夜宵攤,豆腐作坊等食品生産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其食品衛生和安全“隱患”備受關注。25日,湖南省衛生廳邀請了21名質監、工商、食藥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等監管部門和長沙市食品小作坊、攤販生産經營代表,在長沙舉行《湖南省食品生産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簡稱《徵求意見稿》)聽證會。
據不完全統計,目前湖南省食品生産加工作坊已超過45000多家,其中僅7000余家獲得質監部門食品生産許可證,食品攤販約7萬餘家,食品行業從業人員共34萬餘人。
根據《徵求意見稿》,食品小作坊、食品攤販實行申請登記備案制度。擬設立食品小作坊的,要向所在地的縣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提出書面登記申請,辦理登記手續並依法申領工商營業執照後,方可從事食品生産加工活動。食品攤販從事經營活動的,應當持本人身份證明、現居住地證明,向經營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申請經營場地。取得經營場地後,向所在地的縣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或縣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備案。
“辦證門檻太高,那我們大部分都要退出市場。”聽證會上,雨花區紅梅瓜子廠負責人陳景軍對登記備案條件是否符合實際,提出疑慮。“小作坊和攤販概念模糊,如何劃定群體範圍?”湖南省政協委員王靜認為對食品小作坊和攤販的界定需進一步明確,引發代表們的共鳴。“從田間到餐桌,從生産到流通,如何各司其職?”各監管部門對各自的監管職責進行了熱烈討論。據了解,該辦法將進行修改後送省政府法制辦,再經過相關程序爭取儘快出臺。 (記者 段涵敏 通訊員 劉齡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