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關於做好2012年秋季開學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教育(高校)工委、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教育局,部屬各高等學校:
做好2012年秋季開學各項工作,對於教育系統做好新學年工作,保持改革發展穩定良好勢頭,以優異成績迎接黨的十八大勝利召開,具有重要意義。現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認真做好開學準備。各地教育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要把做好今年秋季開學工作作為當前一項重要任務,結合實際,提前謀劃,科學安排,研究制定專門工作方案。在全面做好工作的基礎上,要根據《2012年秋季開學重點工作》(見附件),突出重點,狠抓落實。
二、細緻安排學生入學。要密切關注學生報到情況,開展有針對性的工作,採取切實有效措施,努力不讓一個孩子因家庭經濟困難、就學生活困難或學習困難而失學。針對新學年開學前後學生思想易波動的特點,及時進行疏導,幫助學生儘快進入學習狀態,適應並融入校園生活。要建立和完善特殊群體入學保障體系,狠抓各項資助幫扶政策的落實,暢通入學“綠色通道”,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困難、順利入學並開始新學年正常的學習生活。
三、精心開展入校教育。要把開學作為加強學生思想教育的重要節點,精心安排好開學典禮、新生軍訓、形勢政策教育、理想信念教育、校規校紀教育、校史教育等活動。抓住開學到國慶節之間的有利時機,通過邀請黨政領導為學生作形勢報告、講黨課、舉辦專題展覽、開展暑期社會實踐交流總結等多種生動活潑的方式,大力宣傳黨的十七大以來黨和國家走過的不平凡歷程和取得的偉大成就,宣傳教育改革發展的巨大成績和教育系統涌現出的先進人物和典型事跡,推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入腦入心。精心組織中小學上好“開學第一課”,啟動安排好今年9月的中小學弘揚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動。
四、有序組織教師節慶祝活動。各地各校要組織形式多樣、豐富多彩的教師節慶祝活動,進一步增強廣大教師教書育人的責任感和榮譽感。要積極爭取黨政領導關心支持,主動協調有關部門,統籌各方資源和力量,真誠為教師辦實事,在全社會進一步弘揚尊師重教的良好風尚。要以學習張麗莉等教書育人楷模的先進事跡為重點,集中開展一次主題鮮明、廣泛深入的師德教育和科研誠信教育活動,引導教師樹立職業理想,增強職業道德,為人師表,把主要精力投入到教育教學工作中。要加強新教師崗前培訓工作,保證新教師更好地履行崗位職責。
五、紮實做好後勤保障服務。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帶著深厚感情做好學校後勤工作,把工作想細抓實,抓好學生飲食、住宿、用水、用電等各項後勤保障工作,最大限度地維護師生利益。要突出抓好學生食堂工作,落實好資金投入和各項優惠政策,保證伙食質量,確保食品衛生安全;關心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生活,保證提供一定數量的低價菜和免費湯。關心少數民族學生的生活,辦好清真食堂。
六、嚴格規範辦學行為。堅決治理和嚴肅查處違規亂辦學、亂辦班和亂收費等社會高度關注、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嚴格落實治理擇校亂收費、加強教輔材料管理、規範幼兒園收費、清理規範中小學改制校等有關規定。狠抓國家教育惠民政策的落實,確保營養改善計劃、中職助學金等資金依規安全到位。推進信息公開,主動接受人民群眾和新聞媒體等方面的監督,對反映的問題及時核查處理,及時向社會公佈查處結果。
七、切實維護安全穩定。開學後要結合本地本校實際,對校舍和教學設施設備,特別是在洪水、颱風等自然災害中受損的建築進行一次拉網式排查。對學生集中進行一次安全教育,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活動,做好突發事件的預防工作。要深入組織開展以消防安全、校車安全、飲食衛生安全、實驗室安全為重點的學校安全大檢查,消除隱患;要深入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及早發現問題,化解矛盾。要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校園及周邊治安專項整治行動,用一個月左右的時間集中凈化學生的學習生活環境。加強校園出入管理,防止社會人員進入校園滋事和干擾校園秩序。
八、加強督促指導。各地教育部門要以秋季開學為契機,繼續深入開展“走進學校、走近師生、走訪家長,查隱患、查實情、查問題”活動,領導班子成員要深入基層學校,特別是基礎薄弱學校、農村偏遠學校、隨遷子女學校等,向師生宣講政策,體現和傳遞黨和政府的關懷,幫助學校解決困難,幫助師生解決學習、工作、生活中的實際問題。教育部將在開學後派出由黨組成員帶隊的調研督查組,赴各地檢查指導秋季開學工作。
各地各校做好秋季開學工作的有關情況,請及時報送我部。
附件:2012年秋季開學重點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2012年8月28日
附件
2012年秋季開學重點工作
一、基礎教育
1.規範幼兒園收費管理。嚴格執行《幼兒園收費管理暫行辦法》,加快制訂出臺本地區的具體實施細則,確保幼兒園開學時按新辦法執行。幼兒園不得在保教費外以開辦實驗班、特色班、興趣班、課後培訓班和親子班等特色教育為名向幼兒家長另行收取費用,不得以任何名義向幼兒家長收取與入園挂鉤的贊助費、捐資助學費、建園費、教育成本補償費等費用。
2.治理幼兒園“小學化”現象。按照快樂生活、健康成長要求,做好各項保教工作。落實教育部《關於規範幼兒園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糾正“小學化”現象的通知》要求,嚴禁教育部門推薦和組織徵訂各種幼兒教材和教輔材料,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以各種名義向幼兒園推銷幼兒教材和教輔材料。幼兒園不得要求家長統一購買各種幼兒教材、讀物和教輔材料。
3.規範義務教育入學工作。堅持免試就近入學制度,不得採取任何形式的考試、考核、測試選拔學生。禁止舉辦與入學挂鉤的培訓班。堅決制止“奧數”等各種學科競賽、特長評級與學校錄取相挂鉤的行為。不得設置或變相設置重點班。
4. 堅決治理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擇校亂收費。嚴格執行教育部等七部門《關於2012年治理教育亂收費 規範教育收費工作的實施意見》,嚴禁通過招收特長生方式收費,嚴禁公辦學校以民辦名義招生和收費的行為。嚴禁地方政府、有關單位和學校以任何名義收取與入學挂鉤的捐資助學款。
5.堅決治理教輔材料散濫。認真貫徹落實一個學科配備一套教輔材料和自願購買原則,做好無償代購服務。禁止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向學校攤派教輔材料。禁止學校和教師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統一訂購或到指定書店購買任何教輔材料。嚴禁進入學校宣傳、推薦、推銷任何教輔材料,學校不得在為自願訂購教輔材料的學生提供統一代購服務過程中牟利。
6.嚴格執行教育收費公示制度。各級學校必須通過設立公示欄、公示牌、公示墻等形式,向社會公佈學校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依據(批准機關及文號)、收費範圍、計費單位、投訴電話等。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行收費減免的政策也應進行公示。中小學按照規定收取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必須堅持學生或學生家長自願原則,必須堅持非營利原則,嚴禁將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與行政事業性收費一併收取。
7.嚴禁違規補課行為。不得利用節假日、雙休日或午間休息時間組織集體補課。不得對學生實行有償補課,不得組織學生參加社會舉辦的文化課補習班。堅決糾正和整治個別學校教師課上故意少講,課下有償補課的惡劣做法。
8.關愛每一個學生。特別要給予老少邊窮地區學生、災區學生、少數民族學生、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留守兒童、殘疾兒童、孤兒以及城市特困家庭子女等更多的關心和幫助,讓他們和其他孩子一樣身心健康、快樂成長。
9.高度重視校車安全管理。會同公安等部門在開學前後開展一次專項治理,摸清底數,找準問題,並切實加以解決。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校車使用許可申請的受理、分送、審查和上報工作。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各項制度,配備安全管理人員,加強校車安全維護,保障學生乘坐校車安全。
10.加強校園安全防範。進一步加強人防、技防、物防建設,繼續推動落實中小學、幼兒園配備保衛人員的工作。完善落實值班、登記、出入巡查等校園內部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加強安全法制教育。做好秋遊、運動會等集體活動的安排,週密制訂應急預案,做到嚴密組織、精心安排,把安全工作貫穿于活動的全過程。
11.確保每天鍛鍊1小時。因地因校制宜,廣泛開展陽光體育活動。嚴格執行國家課程方案。嚴格按照國家制定的課程標準和審定的教材組織教學,不提高課程難度,不趕超教學進度,不擠佔體音美等學科課時。
12.做好學生資助工作。全面推行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卡,加強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髮放監管工作。加快推進學前教育資助工作,及時落實資助資金。進一步加強資助政策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
13.抓好營養改善計劃實施工作。落實各項制度和要求,責任到人,精細管理,規範操作,確保收到應有效果。
14.關心教師待遇問題。結合本地實際,改進教職工績效考核辦法和程序,進一步完善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辦法,並加強督促檢查。要關心青年教師和離退休教職工的工作和生活。
二、職業教育
15.加強招生管理工作。禁止有償招生、搶拉生源等不正當競爭行為,禁止重復招生、重復錄取等不規範招生行為。高等職業學校要按照批准的招生專業招生、組織實施和管理教學,嚴禁借聯合辦學名義在低層次學歷教育學校舉辦高層次學歷教育。
16.加強學籍和資助管理。進一步完善中等職業學校學生信息管理系統,加強新生學籍和享受國家資助的資格審查,做好免學費和助學金資助對象的認定工作,確保政策落實到位,學生應助盡助,杜絕虛假註冊、虛報冒領助學金等違法違規行為。
17.加強實習管理。落實實習崗位須與學生所學專業對口或相近的要求,建立學校與實習單位密切聯絡、共同負責的工作機制,維護學生頂崗實習期間的工作時間、工作強度、工作收入、安全保障等合法權益,確保學生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通過參加實習保險等方式,加強實習風險管理。
三、高等教育
18.暢通“綠色通道”。各高校要在新生報到現場設立“綠色通道”,確保所有提出申請且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新生都能通過“綠色通道”入學。及時開展家庭經濟困難新生的排查、認定工作,採取各種措施給予資助。
19.嚴格新生資格復查和學籍電子註冊。嚴格按照省級招生部門核準的名冊錄取,審核新生身份及報到資格,及時上網進行學籍電子註冊,按時提供新生學籍查詢服務,杜絕任何學籍學歷遺留隱患。
20.確保做好學生食堂工作。進一步完善食堂的管理,堅持學生食堂經營服務的公益性,保持學生食堂飯菜價格穩定,保證一定數量的低價菜和免費湯供應,保證各種優惠政策切實落實到學生身上。加強食品衛生安全工作,堅決避免食物中毒事件。
21.切實做好學生住宿工作。切實做好床位分配、水電供應等工作,確保新生順利入住。加強對社會企業投資建設學生公寓的管理,深入了解情況並及時解決問題,堅決避免出現斷水斷電等事件。切實落實質檢總局和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學校學生床上用品質量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堅決避免“黑心棉”進入高校。
22.組織好形勢報告。組織好黨政領導幹部和專家學者到高校作形勢報告工作,加強國情教育、形勢政策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引導學生知曉國情、了解社會、刻苦學習、勵志報國。
23.加強高校維穩工作。紮實開展“平安高校”建設活動,會同公安等部門聯合化解涉校矛盾糾紛,聯合處置高校突發事件,共同推進高校維穩綜合防控體系建設。加強校園網絡與信息安全管理,做好防主頁篡改、防病毒、防攻擊工作,及時發現、封堵和刪除有害信息。嚴防社會人員進入校園進行煽動、滋事,防止傳銷進校園。強化學校思想文化陣地管理,及時應對和做好涉外事件可能引發的矛盾和事端。
24.加強留學生管理。密切與外事、公安部門的聯絡,加強對留學生的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和自我防護教育,妥善處置涉留學生事件。
四、民族教育
25.做好內地民族班學生返校工作。辦班省市教育行政部門和辦班學校要會同西藏、新疆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好新生運送、迎接工作以及暑期回鄉在校生的返校工作,確保他們安全到校、按時上課。
26.加強民族團結教育。集中開展為期一個月的民族團結教育、法制教育、“三個離不開”、“四個認同”教育月活動。引導學生牢固樹立“團結穩定是福,分裂動亂是禍”的思想。
27.關心少數民族學生成長。尊重少數民族學生的飲食習慣,按照規定辦好清真食堂。及時了解、妥善解決少數民族學生在思想、學習、生活中的困難和問題,及時發現和化解矛盾,維護和諧穩定。
五、特殊教育
28.擴大殘疾學生教育機會。根據本地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教育需求和特殊教育資源狀況,採取切實措施,擴大普通學校隨班就讀招生規模,動員、組織殘疾兒童入學。國家資助政策體系各項資助政策要覆蓋殘疾學生,保證殘疾學生順利開始正常學習生活。積極創造條件,對有接受教育能力的重度和多重殘疾兒童少年提供送教上門和社區教育等服務。
六、民辦教育
29.落實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發展的各項政策。清理並糾正對民辦學校的各類歧視政策,依法落實民辦學校、學生、教師與公辦學校、學生、教師平等的法律地位。民辦學校學生與公辦學校學生同等納入國家助學體系,在政府資助、評獎評優、升學就業、社會優待等方面與同級同類公辦學校學生享有同等權利。
30.規範民辦學校辦學行為。嚴禁違背國家有關規定和程序開展招生工作,招生簡章和廣告必須客觀、真實、準確,與報教育行政部門備案的內容保持一致。健全學籍和教學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學生學籍和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