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監會近日發佈《關於加強電力行業地質災害防範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從規章制度建立、規劃統籌論證、隱患排查治理、災害監測預警、災害應急體系、宣傳教育培訓6個方面,提出20項具體意見,指導電力行業進一步加強地質災害防範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減少地質災害造成的人身傷亡和經濟損失,保證電力安全生産持續穩定。
近年來,崩塌、滑坡、泥石流、塌陷等地質災害多次引發電力事故,特別是對電力建設工程安全生産構成嚴重威脅,做好防範工作不僅關係到電力安全可靠供應,更關係到企業員工的生命安全。
《意見》明確加強地質災害防範工作的基本原則,即堅持屬地管理、分工負責,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堅持專群結合、群測群防,堅持誰引發、誰治理。
《意見》提出加強地質災害防範工作總體目標是,全面建設形成電力行業防範工作體系和地質災害監測預警、隱患排查、應急聯動工作機制,按照國家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主管部門及地方政府要求,完成地質災害高易發區重要電力設施及周邊地質災害隱患排查工作,基本完成地質災害高易發區重要電力設施及周邊地質災害隱患點的工程治理或搬遷避讓,使地質災害造成的電力事故明顯減少。
在制度建立和責任落實方面,《意見》指出,要建立完善組織體系和規章制度,落實防範工作責任和監管職責。各單位應當在國家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主管部門及地方政府的綜合指導下,科學有序開展防範工作。
對於規劃地統籌和論證,《意見》要求,嚴格電力建設工程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強化勘察(測)、設計工作防範地質災害的要求,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建設,合理選擇電力建設工程生活辦公營地,做好施工現場防範工作的組織管理。
針對隱患排查治理,《意見》明確,要定期開展地質災害隱患排查,加強地質災害隱患治理工作,積極開展地質災害綜合防治。
《意見》規定,要建立健全監測預警機制,加強地質災害監測工作,強化重點防範期災害監測預警,完善地質災害預警信息傳遞手段,做好臨災避險工作,以加強災害監測預警,及時組織臨災避險。
《意見》還對完善應急體系和應急處置能力提出要求,完善地質災害應急體系,加強應急預案編制和演練,及時開展地質災害應急搶險救援。
此外,《意見》強調要開展全員地質災害教育,加強應急搶險救援隊伍技能培訓,加強宣傳教育培訓,提升人員防範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