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於組織開展石油化工企業石油庫和油氣裝卸碼頭安全專項檢查的通知》(安委辦明電〔2013〕20號)要求,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組織公安部、環保部、交通運輸部、國家質檢總局、國資委、國家能源局等六個部委成立了7個督查組(6個聯合督查組和1個油氣裝卸碼頭專項督查組),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交通運輸部、國家能源局、中石油、中石化和中海油等單位的負責人帶隊,並邀請安全、設備、消防、環保等領域的專家參與,于2013年10月中旬開始,對遼寧、河北、天津等沿海11個省(區、市)石油化工企業、石油庫和油氣裝卸碼頭開展安全專項督查。
本次督查是在企業自查、地方全面檢查的基礎上進行的,旨在通過對重點地區開展石油化工企業、石油庫和油氣裝卸碼頭安全專項檢查情況及有關企業、單位自查情況進行檢查,進一步督促地方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相關企業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領導關於安全生産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實強化和落實企業安全生産主體責任,認真開展徹底的安全大檢查,徹底排查治理安全隱患,全面提高石油化工企業和石油庫安全保障能力,提升企業的本質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