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鄭州3月8日電(記者李麗靜)從河南省衛生廳了解到,近日河南省首次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報銷用藥按照醫院級別分成3個層次,並調整了報銷用藥範圍。
據了解,2003年9月,河南省開始在25個試點縣推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時,曾將884種中藥和西藥列入“參合”農民報銷用藥範圍。新調整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報銷用藥範圍中的藥品分西藥、中成藥和中藥飲片3個部分,報銷用藥增到1000多個品種。為了引導“參合”農民科學就醫,在“小醫院”看小病,在“大醫院”看大病,河南省首次將“參合”農民報銷用藥分成3個層次來管理。其中,在省市級定點醫院的報銷藥物中,包括治療癌症等大病的常用藥,而在鄉鎮級定點醫療機構報銷藥物中,則往往是治療多發小病的藥。
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農民在患病期間所發生的在規定報銷藥物範圍以內的藥品費用,可按當地規定的報銷程序和比例報銷。醫療機構在對“參合”農民使用自費藥品時,應事先予以説明並徵得患者同意。(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