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廣州7月13日電(鐘玉明、陳飛)從今年9月1日,廣東將全面提高最低工資標準,平均增幅為17.8%,最高的增長32.6%。調整後廣東省大部分地區的最低工資標準接近或超過當地職工平均工資的40%。這是廣東省政府日前發佈的。
據悉,這是廣東省第七次調整最低工資標準,也是廣東省歷史上提高幅度最大的一次。新的最低工資標準根據地區經濟水平共分五類,分別為:一類每月780元,二類690元,三類600元,四類500元,五類450元。折算後每小時的最低工資標準分別為:一類4.66元,二類4.12元,三類3.59元,四類2.99元,五類2.69元。企業為職工提供免費食宿的,不能折算為工資。
據了解,本次最低工資標準方案由廣東省政府直接指定各市的執行類別,改變了以前省政府公佈各類標準、各市從中自行選擇執行類別的做法,增強了最低工資標準執行的強制性、嚴肅性和時效性,避免一些地方在執行過程中“就低不就高”,或者拖延執行新標準。
據廣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廳長方潮貴介紹,此次提高最低工資標準,不僅有利於切實保障低收入勞動者的權益,同時也將促進企業轉變依賴勞動力低成本獲得競爭優勢的發展模式,推動全省産業結構優化升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