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市、縣三級財政,乃至有條件的鄉鎮,都要安排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在全省構建中小企業創業輔導網絡,聘請“創業指導師”,免費幫中小企業破解“成長的煩惱”。浙江省首部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地方性法規——《浙江省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條例》日前審議通過。
浙江是中小企業大省,目前全省各類中小企業30.31萬家,佔企業總數的99.6%,中小企業創造的稅收佔全省財政收入近六成,外貿出口占全省七成。調查顯示,目前浙江九成以上的中小企業有“危機感”,面臨自主創新能力不強、經濟質量不高等難題。浙江省政府已將實施中小企業“成長計劃”、培育1萬家專業特色強的成長型中小企業,列入“十一五”規劃。
新頒布的《條例》明確了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財政金融政策。省級財政預算在安排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時,將根據年度財政收入情況適當增長,各級扶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將重點用於扶持初創的小企業和具有成長性的中小企業。去年浙江在全國率先試點的“小企業貸款風險補償”辦法,將繼續深入實施。另外,浙江省內金融機構如向年銷售收入500萬元以下的小企業貸款,可獲得政府給予的風險補償。今年,浙江全省將拿出共計9000萬元風險補償資金,預計可新增小企業貸款180億元,同時,建立中小企業産業投資基金項目庫,幫助最具成長性的中小企業打通直接融資渠道。
《條例》還規定,禁止任何機關和單位非法增加中小企業負擔、侵犯中小企業合法權益。縣級以上政府都將建立中小企業負擔監測制度,對維護中小企業合法權益情況監測督促。(記者江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