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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出現兩次行賄記錄 終生禁入校舍工程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10月04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杭州10月3日電(記者 岳德亮)今後,有行賄犯罪記錄的單位或個人再打算承包浙江各類各級學校的工程就難了。浙江省教育廳決定,在全省教育系統開展行賄犯罪檔案查詢工作,把開展行賄犯罪檔案查詢工作作為工程建設、物資採購、承包租賃及其他重大商業活動等項目實施過程中的一項必要程序,以從源頭上遏制和防範職務犯罪。

    浙江省教育廳日前發出的《關於在全省教育系統開展行賄犯罪檔案查詢工作的通知》指出,各級各類學校在實施項目過程中,應當及時向項目所在地檢察機關職務犯罪預防部門查詢有關參與項目投標等活動的從業單位或個人有無行賄犯罪記錄,對有行賄犯罪記錄的個人或單位要及時作出處理。有一次行賄犯罪記錄的,原則上1至3年內不得進入浙江省教育系統商業市場;有二次行賄犯罪記錄的,永久不得進入浙江省教育系統商業市場;有行賄犯罪記錄的個人在單位中擔任要職(包括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或者在單位中與教育系統商業活動發生直接關係的下屬部門擔任要職,所在單位將會被連帶“懲罰”。

    浙江省教育廳指出,教育系統開展行賄犯罪檔案查詢工作的項目包括工程建設項目;材料物資、儀器設備、教材圖書、醫藥食品、技術服務以及其他大宗物品採購項目;物業管理、食堂公寓、商業用房、綠化衛生等對外承包或租賃項目;教育系統其他涉及金額較大的商業活動項目。

    據了解,目前浙江省人民檢察院建立的“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系統”已實現全省聯網,可查詢案件為1997年以來的個人行賄、單位行賄、向單位行賄、介紹賄賂4類犯罪案件,檔案記錄了行賄人姓名、單位及行賄犯罪情況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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