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濟南12月4日電(記者王汝堂)城裏人享受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將在山東省失地農民中得到推行,近日山東省作出決定,確保失地農民生活水平不因徵地而降低,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則全部納入保障範圍。
據了解,隨著經濟的發展,失地農民正成為一個龐大的社會群體,在這些失地農民中一部分年輕並具備一定文化素質的青年農民比較容易轉型務工經商,但大量年齡偏大、文化知識水平低的農民就業普遍困難。
為使失地農民的基本養老和生活得到保障,山東省決定將失地農民納入最低生活保障,明確提出失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障水平不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對已在各類企業穩定就業的失地農民,則按規定納入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據了解,到2005年底,山東省已經有40多個縣(市、區)開展了失地農民養老保險試點工作,有37萬失地農民參保。今後5年,山東將大力推進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建設,使適齡農民參保率達到70%以上,同時建立和完善失地農民養老保障制度,確保失地農民老有所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