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年起,我國境內所有用人單位招用依法形成勞動關係的職工,都應在招工起30天內到登記註冊地的縣級以上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勞動用工備案手續。這是記者日前從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獲悉的。
我國將大力推進勞動用工備案制度,力爭到2008年底,在全國省、市、縣三級都建立起以簽訂勞動合同為基礎的勞動用工備案制度,並依託金保工程勞動保障業務專網,基本建立全國勞動用工信息基礎數據庫。專家分析,這一制度的推行,將有利於更好地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白天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