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福州1月16日電(記者 沈汝發)福建省在日前出臺的《“十一五”衛生事業發展專項規劃》中表示,歡迎台灣醫療機構到福建合資合作興辦醫院。
2006年,大陸方面宣佈在臺胞比較集中地區的醫院設立固定診區和專門門診部,為臺胞在大陸就醫回臺報銷醫療費提供便利,並歡迎和鼓勵台灣醫療機構與大陸合資合作興辦醫院。
福建與台灣具有地緣、血緣、文緣、商緣、法緣等獨特優勢,福建省衛生廳有關負責人表示,福建將充分利用這些優勢,廣泛開展閩臺醫療衛生交流與合作。根據規劃,福建將積極鼓勵和推動閩臺醫藥界學術交流和學者互訪;歡迎台灣醫療機構到福建合資合作興辦醫院;積極為符合規定條件的台灣同胞在福建申請執業註冊和短期行醫提供便利條件。
台灣長庚醫院與廈門海滄公用事業發展有限公司共同投資興建的廈門長庚醫院將於今年9月底開業。廈門長庚醫院佔地70萬平方米,總投資約13億元人民幣。福建省在《“十一五”衛生事業發展專項規劃》中明確表示,支持廈門長庚醫院的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