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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制度日前開始全面實施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4月04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合肥4月4日電(記者 楊玉華)記者從安徽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獲悉,安徽省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制度日前開始全面實施。從今年起,勞動部門將用兩年時間建起以大病統籌為主的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制度,把全省城鎮居民全部納入基本醫療保障範圍。

    隨著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實施,農民和城鎮職工的基本醫療需求得到了保障。但是,城鎮職工之外的城鎮未成年人、低保人員、重度殘疾人員、年老和無業居民的社會醫療尚無保障。為此,安徽省把做好城鎮居民醫療保障作為今年實施的12項民生工程之一,在馬鞍山、淮北兩市先行試點的基礎上,在全省全面實施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制度。

    根據實施意見,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覆蓋對象包括未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覆蓋範圍內的學生、少年兒童和其他非從業城鎮居民。城鎮居民醫療保險以市、縣為統籌單位,以個人和家庭繳費為主,財政給予補助。省級財政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年30元,市級財政不低於30元,縣級財政不低於10元。個人籌資水平和醫療保障待遇不設統一標準,由各統籌地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和醫療消費需求確定。

    據了解,根據實施計劃,今年安徽省將在17個省轄市及25個縣(市、區)啟動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實施面超過50%、參加城鎮居民醫保人數為295萬人的目標。2008年,全省所有統籌地區都要建起城鎮居民醫療保障制度,基本實現全覆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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