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海口7月5日電(記者王英誠)海南省取消城市醫療救助對象的住院收費起付線。
海南省民政廳、衛生廳、財政廳近日聯合發出《關於做好城市醫療救助制度與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銜接工作的通知》,明確提出,取消城市醫療救助對象的住院起付線(起付線是指看病超過一定的費用後才可以得到補助)。針對城市醫療救助對象無力支付先期醫療費用的實際,對城市醫療救助對象因病在當地市縣、鄉鎮定點醫療機構或市縣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指定的其它醫療機構住院治療的,取消住院起付線,實現住院零起付。一二級定點醫療機構應酌情免收住院押金。
目前,海南省城市醫療救助的主要對像是“三無”人員(指無經濟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定贍養人或法定贍養人無贍養能力)、城市低保對象及其他特殊困難群眾。實施城市醫療救助後,救助對象所發生的醫療費用,在指定醫療機構部分優惠或減免並扣除各項醫療保險可支付部分、單位可報銷部分及社會互助幫困後,個人負擔超過一定金額的醫療費用或特殊病种醫療費用給予一定比例或一定數量的補助。
從2005年7月起,海南省在海口、瓊海、五指山、澄邁等4個市縣展開城市醫療救助制度試點工作,經過兩年時間的探索,城市醫療救助制度的基本框架已經形成。為進一步完善制度,為全面鋪開打好基礎,海南省決定新增三亞、文昌、東方、屯昌、保亭、白沙等6個試點市縣。明年將在總結試點工作的基礎上,在海南全省全面建立城市醫療救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