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全國人大環資委對水污染防治進行的跟蹤檢查選定淮河和遼河兩個流域,顯然有著深意。
淮河流域是我國第一個進行水污染綜合治理的流域。1995年發佈的我國第一部流域水污染防治法規就是《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暫行條例》,從1993年開始,淮河水污染防治進行了14年。而遼河流域水污染治理也進行了11年。在十多年來的治污過程中,國務院及其有關部門和地方各級政府付出了艱苦努力、做了大量工作。
治污積極推進
排放量下降水質緩慢回升
“十五”期間,國家對淮河、遼河水污染的治理力度更大、措施更實,淮河、遼河流域分別完成治理投資計劃144.6億元和64億元,新增污水處理能力410萬噸/日和242萬噸/日。全國人大環資委主任委員毛如柏説,經過綜合治理,兩個流域的污染物排放量已有所下降,水質緩慢好轉。
2006年淮河流域主要污染物COD(化學需氧量)入河排放量比1993年削減了43.3%,省界斷面Ⅲ類水質比1995年上升了8.6個百分點,劣Ⅴ類水質比1995年下降了26.7個百分點。遼河流域2006年COD排放量比1995年削減了20.5%。
然而,對於承載著流域1.71億人口,影響著南水北調工程東線工程的淮河;對於滋養著東北老工業基地,關係著渤海水域水質的遼河來説,它們所承受的污染負荷依然沉重。
形勢依然嚴峻
淮河遼河水污染仍嚴重
“水污染防治形勢依然嚴峻”,毛如柏如是説。在全國人大環資委對淮河、遼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的跟蹤檢查中所發現的問題引起了全社會關注。
7月中旬,當全國人大環資委檢查組到達遼寧盤錦市和營口市眺望遼河、大遼河入海口時,調查組了解到的情況讓人心情沉重:2000年至2006年,從入海監測斷面來看,遼河干流水質基本為劣Ⅴ類,大遼河的水質均為劣Ⅴ類。整個遼河流域COD排放量1995年至2000年呈現下降趨勢,2001年之後出現反彈。2006年COD排放量超過國家“十五”計劃目標的76%。
作為此次調查的另一個主要河流,淮河干流的情況又是如何呢?整個淮河流域主要污染物COD入河排放量1993年至2000年逐年下降,2001年至2003年出現反彈,2004年以後呈下降趨勢,但2006年仍然超過國家“十五”計劃目標的83%。
污染從何而來
城市排污能力普遍較低
如此嚴重的水污染到底是從哪來的?檢查組對兩大流域的主要支流和周邊城市的排污進行調研,發現支流的污染也相當嚴重,流域內城市排污能力普遍較低。
鄭州市在水污染防治方面做了很大努力,但污水處理率仍不足60%,大量未經過處理的生活污水和工業廢水直接排入賈魯河,由於缺少天然徑流補給,水質較差。賈魯河是沙潁河的支流,佔到沙潁河污染負荷的大約1/3。而沙潁河又是淮河流域面積最大的一級支流,也是對淮河干流污染影響最大的一條河流。
檢查組通過對河南、安徽兩省情況的了解發現,淮河流域污水處理能力不足的現象比較普遍,如安徽省淮北、亳州等8個地級城市污水處理率均只有50%左右。
城市排污能力不足的情況同樣存在於遼河流域。瀋陽市實際污水處理量為117萬噸/日,污水處理率近75%,已經是整個東北地區污水處理率最高的城市,但還有40萬噸/日的污水未經處理直接排入大遼河主要支流之一的渾河。
按照調查組對淮河流域排污情況的了解,毛如柏分析説“資金不足,規劃批復較晚,短期內建設資金難到位,地方配套資金不落實。”這是污水處理能力不足的一大原因。同時,他認為目前污水處理中“先建廠後建網”現象較普遍,管網不配套導致污水收集能力低也造成了實際處理能力與設計處理能力的落差。
仍有企業超標排放
排放標準過低問題凸現
兩年前,全國人大執法檢查組曾在報告中指出了遼陽市慶陽化工有限公司向太子河超標排污的行為,遼寧省政府也責令其于去年年底前實現達標排放。但這次檢查組在現場察看其入河排污情況時發現,企業依然將含有大量硝基化合物的廢水直接排入太子河。
超標排放的企業絕非這一家,毛如柏説,造成這種狀況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企業的社會責任感嚴重缺失,同時也暴露出政府監管不到位的問題。
檢查組在週口項城市的蓮花味精廠發現的情況更引人深思。這個淮河流域重點水污染治理企業,十幾年來因為違法排污多次被處罰和曝光。檢查組發現該企業按現行標準已經做到了達標排放,但COD實際排放量佔項城市COD排放總量的1/4。
毛如柏分析説,廢水達標排放而污染物排放量大,這種狀況與我國部分行業污水排放標準過低直接相關。
重現秀美輕靈
人大環資委提多項建議
如何讓淮河、遼河從沉重的污染負荷下解脫出來,恢復往日的秀美與輕靈?全國人大環資委檢查組在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時,明確提出了多項具體的建議。
檢查組建議,針對目前一些“十五”期間尚未完成的項目,國家有關部門及地方各級政府應制定未完成項目建設時間表,夯實責任,保障其儘快得到落實。儘快批復和實施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規劃。
“加大中央財政資金投入。”這也是檢查組提出的建議之一。毛如柏説,根據國家有關部門測算,“十一五”期間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需要投資3600億元以上,其中需中央財政投資1500億元,截至今年7月,落實的僅有300多億元,約佔計劃的1/5。檢查組建議可考慮從每年的超收收入中拿出5%左右,約300億至400億元,加上計劃內已經安排的資金,就有可能大大推進全國水污染問題的解決。
對於相關立法的建議也是其中的重要內容。毛如柏説,希望循環經濟法的制定和水污染防治法的修訂,能加強水污染的源頭控制和水的循環利用,解決“守法成本高、違法成本低”問題,強化水污染防治責任,加大對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充分發揮法律強製作用。(記者 劉曉鵬 石國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