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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將在今明兩年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9月14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廣州9月14日電(記者鐘玉明、楊霞)廣東省80%的城市將在今明兩年內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屆時,這些地區將基本實現醫療保險全覆蓋,人人享有醫療保障。這是廣東省副省長謝強華14日在惠州召開的全省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試點工作會議上宣佈的。

    目前,珠三角發達地區深圳、珠海、東莞、佛山、中山等城市已經實施城鎮居民醫療保險。

    按照現行政策,除了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居民外,廣東省沒有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安排的主要是城鎮中小學生、少年兒童、老年人、殘疾人等非就業人口,這個群體共有2100萬人。在惠州市,沒有醫療保險的居民佔城鎮總人口的74%。

    謝強華説,在繳費方面,廣東省城鎮居民醫保以家庭繳費為主,政府適當補助。省、市政府按參保人人均每年不低於50元的標準給予財政補助。居民家庭繳費標準,由各地政府自定,一般標準為未成年參保人每年每人繳費60元,成年參保人每年每人120元。參保人因病住院或規定項目大病門診將可報銷40%-60%的醫療費用。低保家庭、重度殘疾的學生、喪失勞動能力的重度殘疾人和低收入家庭60周歲的老年人等困難居民參保所需費用,由政府和當地基本醫療救助金支付。

    針對較多未成年人和老年人隨父母、子女異地居住的特點,惠州等城市特別規定,凡異地定居一年以上的參保人,可以在實際居住地選擇醫療機構就醫,醫療費用回參保地報銷。

    謝強華表示,廣東省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將堅持居民自願參保、家庭全員參保的原則。一旦家庭有人參加居民醫保,同一戶口內,除已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公費醫療外的家庭成員必須全員參保,以避免一些家庭只讓多病的老人參保,或者有病參保、無病退保,確保居民醫療保險的統籌共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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