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司剛剛完成的
2005—2007年全國村委會選舉工作進展報告顯示
——中國村官選舉走向“常態化”
●623690個村已完成選舉,平均完成率99.53%
●村委會成員高中及以上學歷的平均佔44%
歲末年初,河南省湯陰縣開展了“村官為村民述職,村民為村官評優先”活動。圖為河南省湯陰縣村官藏書娜向村民代表述職。(常中正攝)
2008年,村委會又一輪大規模換屆年。來自民政部的時間表顯示,安徽、浙江等15個省份今年將啟動村委會選舉。《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正式頒行近十年來,這已是第四輪換屆。
2005—2007年,上一輪村委會換屆選舉剛走過3年時光。民政部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司近期完成的2005—2007年全國村委會選舉工作進展報告表明:中國的村委會選舉已經走向“常態化”,進入“平穩期”。選舉模式,也正經歷從“有候選人選舉”到“無候選人選舉”的變革。
村民自治“時間表”
●1980年,廣西合寨85戶農民無記名推選産生首個村委會
廣西宜州市合寨村被稱為“村民自治第一村”。1980年2月,這裡的果作等6個生産隊的85戶農民,無記名推選産生了我國歷史上第一個村民委員會——果作村民委員會。村民們不會想到,這種具有自我管理性質的村委會組織模式,從此在廣袤的中國大地上生根發芽開花。
近30年來,村委會選舉,成了中國9億農民最好的“民主訓練”;村民自治,成了一所最好的“民主學校”。
詹成付,民政部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司司長,一位學者型官員,親身經歷了村委會組織法從試行到正式頒行。他把我國的村民自治分為3個階段——
萌芽:80年代初,中國農民創造了村委會這種自我管理的方式。並在1982年憲法中得到了最高法律效力的確認;
試驗:1988年6月1日,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試行)開始實施,一試十年,創下我國立法史上的紀錄。
正軌:1998年11月4日,村委會組織法摘掉“試行”的帽子,正式頒行。截至2007年底,全國已建村委會62萬多個。
詹成付説,改革開放20年,村民自治與包産到戶、鄉鎮企業,並稱為黨領導下我國農民的偉大創造;改革開放接近30年,黨的十七大報告把“基層群眾自治制度”提升到四大政治制度之一的新高度。
“村民自治,是從中國現實需要出發的民主制度,是我國民主的‘生長點’。這個民主制度的核心,是民主選舉。”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趙樹凱説。
“常態化”的五大標誌
●全國平均參選率約為90.7%
2007年9月21日,貴州省福泉市陸坪鎮福興村2154名群眾頂著烈日海選村官。5名競選人的演講,贏來掌聲陣陣。
在山東沂水縣,2007年約有5萬名外出務工的農民回鄉投票選村官。
據民政部的不完全統計,2005—2007年,全國31個省份應參選村委會626655個,佔村委會總數的98.4%;其中623690個村已完成選舉,全國平均選舉完成率達99.53%。
對這一輪村委會選舉,詹成付用“更規範”3個字來形容。他認為,民主選舉的廣度和深度都在增加,已進入“常態化”和“平穩期”:
組織工作更加完備。絕大多數省份實現“統一屆期、統一部署、統一指導、統一實施”的工作目標。
選舉過程更重程序。據不完全統計,這一輪選舉中,設立秘密劃票間的村的比例達95.85%;一次選舉成功率約佔參選村的85.35%。
機制創新凸顯細節。使已有經驗迅速普及的“學習型”和“推廣型”創新,成為主要形態。
成員構成漸趨穩定。從現有數據看,這一輪換屆後,村委會成員學歷大大提高,高中及以上學歷的平均比例為44%,比上屆高出8.37%;中共黨員比例、村主任和村支書“一肩挑”比例也大大提高,前者平均為66.49%,後者已達35%。
參選率,一直被認為是村民選舉積極性的重要指標。2005—2007年,該項指標約為90.7%,比上一輪低0.66%,也比再上一輪低0.6%。
詹成付認為,在農村改革深化、城鎮化進程加快、流動人口增多的大背景下,參選率下降,是村委會選舉走向“常態化”又一重要標誌。“正常狀態下的選舉,參選率都不會太高。在社會流動活躍的狀態下,通過各級組織動員,並依賴委託投票和流動票箱等方式,能維繫90%—92%的全國平均參選率,已非易事。”
候選人從“有”到“無”
●17個省份試點或較大規模實行無候選人選舉
村委會海選,正經歷從“有候選人選舉”到“無候選人選舉”的變革。
“有候選人選舉”,目前村委會選舉普遍採用。由村民先投票推選若干候選人,再對選出的候選人直接差額選舉。
而“無候選人選舉”,符合條件的選民均可“自薦”參選,再輔以競選演説、競職承諾等形式,由全體村民一次投票,按得票多少直接産生“村官”。
業內專家指出,“無候選人選舉”,是在“有候選人選舉”實踐基礎上産生的,適應了當前農村社會發展變化的需要,降低了選舉成本,節約了選舉時間,進一步擴大了選舉透明度。這種模式,使村民手中那一票更有價值。
民政部報告顯示,2005—2007年,全國已有17個省份試點或較大規模實行“無候選人選舉”。其中,上海、浙江、廣東和重慶已將其列為主要選舉方法之一。
以浙江為例。早在2002年,該省第六屆村委會換屆選舉中,就有1/4採用這一模式;而在2005年結束的第七屆村委會換屆選舉中,該比例提高到46%。
詹成付認為,如果要將“無候選人選舉”作為今後村委會選舉的主要模式,迫切需要對有關程序進一步規範。
三種監督模式日漸成型
●未來可能形成複合型監督機制
民政部的報告顯示,2005—2007年,村委會選舉進入“常態化”後,面臨的問題亦有所變化。
比如行政干預。這個問題,曾在1995—2003年村委會換屆選舉中,位列選舉組織類問題首位。在2005—2007年換屆中,該問題儘管“仍以隱蔽方式存在”,但已降至選舉組織類問題第五位,影響範圍大大縮小。在選舉組織方面,以前並不突出的組織領導不利、法律法規不完善、選舉中出現違法違規現象、選舉進展不平衡,成為當前最普遍的問題。
在干擾選舉的因素方面,報告顯示,2005—2007年主要存在三方面影響:一是家族、宗族勢力;二是賄選等候選人不當或違法的競爭行為;三是選民參與積極性不高,外出務工多。
2005—2007年村委會選舉中,三種選舉監督模式日漸成型:山東、北京等設專門選舉監督機構;廣東、湖北等引入選舉觀察員制度;江西、雲南等採用司法公證制度。
詹成付説,這些監督的制度化苗頭令人振奮。“未來可能形成複合型監督機制,既有來自選民和候選人的監督,也有來自基層黨組織、政府和人大機關的監督,還有來自司法部門的監督。”
“村民自治,隨著民主選舉‘根深葉茂’,更要注重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中國社科院政治學研究所副所長房寧表示,“‘四個民主’要均衡發展。”(記者 吳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