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福州11月9日電(記者來建強)福建省解決市場仲介組織侵害群眾和企業利益問題協調小組日前出臺措施,從組織、工作、經濟、場所4個方面,將政府部門與市場仲介組織徹底“分家”,杜絕政府部門及其下屬單位從仲介組織謀取經濟利益。
組織方面,政府部門與市場仲介組織“三不挂”:機構不挂靠、幹部不挂職、人員不挂編;工作方面,仲介組織不能以政府部門及其下屬單位名義開展業務活動,政府部門及其下屬單位不得為仲介組織招攬、指定業務或干預市場仲介組織執業;經濟方面,政府部門及其下屬單位不得佔有、調用仲介組織的資産,不再是仲介組織的投資者,不能以任何名義收受市場仲介組織的管理費用;場所方面,政府部門及其下屬單位的辦公場所,不再提供或租借給仲介組織作為執業場所,已租用或借用的,今年底前必須搬離。
福建省解決市場仲介組織侵害群眾和企業利益問題協調小組要求,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工程造價諮詢企業、房地産交易經紀機構和會計師事務所四個行業的“分家”工作於今年底前完成,其他行業于2009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
仲介組織與政府部門及其下屬單位“分家”後,其名稱必須符合《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企業名稱登記管理實施辦法》的要求,不得冠有原挂靠單位的名稱字樣或帶有挂靠單位的痕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