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教育廳新近印發初中升學考試和高中招生“新政”,明確對高中招生與招商引資等經濟因素挂鉤的行為説“不”。
今年,河北將從嚴控制和規範中考加分(或降分錄取)項目。除依照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對品學特別優秀學生、烈士子女等優撫對象以及華僑子女、港澳臺學生、少數民族學生等實行加分或降分錄取外,嚴禁把普通高中招生與招商引資、吸引人才等經濟因素挂鉤,禁止將學科競賽成績作為加分因素。
河北省教育廳明令各學校將享受加分(或降分錄取)待遇的學生名單和所享受的優惠政策項目、分值及時向社會公示,同時公佈舉報電話,接受群眾監督。(記者王明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