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杭州10月21日電(記者 段菁菁)記者20日從杭州召開的全國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改革經驗交流會上了解到,2004年8月《關於在文化體制改革綜合試點地區建立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的意見》下發以來,經過五年多的探索實踐,全國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改革取得積極進展。
目前,北京、上海、重慶、浙江、廣東、瀋陽、西安、深圳、麗江等9個原有綜合性試點地區全部完成任務,新增的108個試點地區已有44個建立綜合執法機構,其他試點地區也正在報批或研究制定改革實施方案。從試點地區的實踐看,各地有效解決了文化市場管理中長期存在的職能交叉、多層執法、多頭執法和管理缺位等問題,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的成效日益顯現。改革所取得的進展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文化市場執法力量顯著加強。通過整合分散的文化市場執法機構,推進執法重心下移,執法隊伍實力增強,基層執法力量得到保障,執法效率不斷提高。不少地方反映,現在文化市場檢查的部門雖然少了,管理次數卻多了、力度卻大了,文化發展的市場環境也優化了。2000年1月至2008年12月份,上海市兩級文化綜合執法機構共辦理案件52150件,年均辦案數量是實行綜合執法前全市有關文化市場管理部門辦案數量的數十倍。
——文化市場管理體制逐漸理順。部分地市和區縣相關行政管理部門逐步合併成為一個綜合文化責任主體,有的市縣還增設了管理處室,文化行政管理範圍不斷拓展,管理職能進一步完善。綜合執法機構與各行政管理部門之間、不同層級綜合執法機構之間的關係逐步明確,初步建立了文化市場執法的長效機制。
——文化市場執法能力和水平明顯提高。綜合執法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執法機構的執法設備和工作條件等大為改善;加強法制教育和業務培訓,執法人員參照公務員管理,執法隊伍結構不斷優化,執法人員素質明顯提升。健全管理規章,規範執法程序,統一執法證照、標識、文書等,初步形成了一套較為完善的執法制度,執法行為進一步規範,依法行政能力和執法水平不斷提高。
——文化行政管理部門職能轉變逐步到位。大部分試點地區完成了新聞出版和廣電系統的“局社分開”、“局臺分開”,各地文化行政管理部門職責更加明確,“越位”、“缺位”問題得到有效解決,政策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能力明顯提升。實踐證明,中央關於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改革的決策是完全正確的,推進綜合執法改革順應了文化市場發展的內在規律,順應了依法管理文化市場的必然趨勢,順應了加強和改進黨領導意識形態工作的時代要求。
在全國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改革經驗交流會上,浙江、上海、廣東、濰坊等11個地區介紹了推進改革的經驗。會議還明確了全國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改革工作下一階段的目標任務:2010年底前,全國副省級及其以下城市將在整合現有文化(文物)、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版權)等有關行政執法隊伍的基礎上,基本完成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的組建工作;各改革試點地市和縣區要按照有利於促進文化繁榮發展、有利於加強文化市場管理、有利於提高公共文化服務能力的要求,抓緊整合現有的有關文化行政管理部門,形成一個綜合文化責任主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