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天津4月13日電(記者 鄒蘭)日前,天津市政府頒布了2010年天津市企業工資指導線。天津企業工資指導線基準線為15%,企業工資指導線的下線為6%,上線為22%。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相關人士介紹,根據天津市政府下發的《關於頒布2010年全市企業工資指導線》文件,從4月1日起,天津市各种經濟類型企業,都應結合本企業經濟效益情況,參照工資指導線確定本企業人均勞動報酬的增幅。
據了解,企業上年度人均勞動報酬在天津市企業平均水平及以下的,應在工資指導線的基準線至上線的區間內確定人均勞動報酬增幅;企業上年度人均勞動報酬在天津市企業平均水平以上至3倍的,應在工資指導線的下線至上線的區間內確定人均勞動報酬增幅;企業上年度人均勞動報酬在全市企業平均水平3倍及以上的,人均勞動報酬增幅原則上不得超過工資指導線的基準線。
天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相關人士説,不能按工資指導線安排勞動報酬增長的企業,應向職工説明原因。實行工資集體協商的企業,應依據2010年全市企業工資指導線做好工資集體協商工作。
工資指導線是政府對工資分配採取的一種宏觀調控形式,目的在於引導企業適度增加職工工資。工資指導線適用於城鎮各類企業,它由基準線、上線和下線組成,其中基準線體現了企業從業人員人均勞動報酬增長的合理幅度,是政府為全市企業職工年度貨幣平均工資增長確定的預期調控目標;上線是企業從業人員人均勞動報酬增長的最高幅度,是政府對企業年度貨幣平均工資增長幅度的最高限度;考慮使職工貨幣工資增長與當年物價指數保持同步,政府確定的企業從業人員人均勞動報酬增幅的最低水平為下線。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專家介紹,工資指導線“下線”主要體現了當年物價指數的變化,職工貨幣工資增長與當年物價指數保持同步,這樣才能保證職工工資水平在實質意義上不降低。所以企業工資指導線“下線”是政府確定的企業從業人員人均勞動報酬增幅的最低水平,而且企業支付職工工資不得低於天津市的最低工資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