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6月2日電(記者 劉德炳)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2日公佈了《北京市房屋建築使用説明書示範文本》(以下簡稱《示範文本》),規定自今年7月1日後竣工交付的公共建築、住宅等建築的開發建設單位應參照《示範文本》編制《房屋建築使用説明書》,提供給買房人,以引導業主和使用人正確使用房屋建築。
據了解,此前開發建設單位普遍執行的是1998年國家有關部門出臺的住宅使用説明書相關規定。北京市住建委一位負責人表示,“市場發展比較快,當前房屋設計建設更複雜,功能更多,因此使用説明書應該更詳盡,才能便於老百姓的使用”。
據介紹,這份《示範文本》包括四個部分內容:第一是房屋建築基本情況,包括房屋面積、結構類型、抗震烈度、共有部分等;第二是各項目及部位的使用説明和注意事項,包括建築結構安全、主體結構情況、防水工程、門窗外墻預留洞結構、陽臺、上下水、供配電等;第三是附圖,包括建築結構、水電管線、綠地、逃生通道等各種建築配圖及環境、交通評價報告;第四是服務指南,包括周邊交通、社區服務設施、教育設施以及街道辦、居委會等。
北京市住建委負責人表示,簡單來説,這份《示範文本》是規定開發商必須在竣工時詳細告訴購買人房子有哪些功能,怎樣正確使用房子的這些功能,有哪些注意事項,“只有正確使用,才能延長房子的使用壽命,才能避免一些危及公共安全的情況。”
這位負責人進一步表示,若開發商提供了根據《示範文本》制定的詳細説明書,告知了購房者房屋使用信息,而購房者的行為違反了該説明書,由購房者或使用人擔責;但若不提供詳細説明書或提供的材料與實際不符,購房者可向各級住建部門投訴,發生糾紛時也按合同違約等理由提起訴訟。此外,業主在轉售他人或出租時也應提供這份説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