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上海8月26日電(記者 李爍)26日,上海市寶山區檢察院以生産、銷售偽劣産品罪對“染色饅頭”案的三名犯罪嫌疑人葉維祿、徐劍明、謝維銑依法提起公訴。
據檢察機關審查,上海盛祿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總經理葉維祿為打開市場銷路,夥同公司銷售經理徐劍明和生産主管謝維銑,在明知違規的情況下,仍組織工人大量生産違規添加“檸檬黃”的玉米饅頭,並銷往上海一些連鎖超市賣場。
數據顯示,從2010年10月至案發的2011年4月,上海盛祿食品有限公司共銷售“染色饅頭”27萬餘包,銷售金額達62萬餘元。
此外,上海盛祿食品有限公司還存在將超市退回的過期或即將過期的部分饅頭作為原料繼續生産加工,以及虛假標注食品生産日期等違規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