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昆明11月1日電(記者 王研)雲南省232221名人民調解員目前已形成了覆蓋城鎮和農村的“三級調解網絡”。2010年起雲南建成了多個勞動爭議、醫療糾紛、道路交通事故的專業性、行業性人民調解組織,發揮了重要作用。
在1日召開的雲南省人民調解員代表大會上,雲南省司法廳副廳長吉志勇介紹,截至目前,全省已有人民調解委員會16897個,建立鄉鎮(街道)調解室1370個,村(居)調解室12467個,已形成以鄉鎮(街道)調委會為主導,以行政村、社區調委會為基礎,以村(居)民小組調解小組為補充的“三級調解網絡”。一些地區積極探索按月定補、以案定補、以獎代補的人民調解員補貼新機制。
記者了解到,2010年雲南省司法廳與相關部門協作,重點突破了三類專業性、行業性人民調解組織建設。其中,建立勞動爭議人民調解組織52個,吸納勞動爭議專業人民調解員182人;建立醫療糾紛人民調解組織70個,吸納醫療糾紛專業人民調解員363人;建立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人民調解組織343個,吸納該專業人民調解員1228人。今年,雲南省又對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委員會名稱、標識作了進一步的規範,對其業務建設、隊伍建設等作了要求。各地積極在此方面探索,如昆明市西山區在全省建立了第一個食品藥品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
吉志勇介紹,5年來雲南省共調解各類矛盾糾紛239萬餘件,成功率達98%,其中涉及林權制度改革的矛盾糾紛16萬餘件。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後反悔起訴至法院2250件,其中被變更、撤銷或確認無效的350件,改判率為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