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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陽光"照亮行政權力—全國政務公開與服務綜述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2年02月29日 21時13分   來源:新華社

讓“陽光”照亮行政權力
——2011年全國政務公開與政務服務工作綜述 

    新華社北京2月29日電(記者 周英峰)2011年,各地區各部門以人民群眾普遍關心和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事項為重點,強化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統籌推進政務服務建設,不斷提高依法行政和政務服務水平,全國政務公開工作呈現全面推進、逐步深入、健康發展的良好態勢,取得了新的明顯成效。

    圍繞中心工作,促進中央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

    各地區各部門緊緊圍繞科學發展這個主題和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這條主線,以政務公開促進中央重大決策部署的落實。重點公開中央關於經濟結構戰略調整、管理通脹預期、水利改革發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以及規範和節約用地、節能減排、環境保護等政策措施落實情況,在保障人民群眾知情權的同時,使人民群眾更加理解、支持和擁護中央重大決策。

    同時,綜合運用政府網站、報刊、電視、廣播以及政府公報、新聞發佈會等方式,及時公開教育事業發展、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完善社會保障體系、促進就業、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及城鄉社會救助、社會福利、優撫安置等各項政策措施的主要內容,擴大政策知曉面,將政府施政行為置於人民群眾監督之下,使中央重大決策部署不折不扣地落實到位。

    堅持公開原則,加大政府信息公開力度

    各地區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進一步完善和規範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工作機制、信息發佈保密審查機制,妥善處理公開與保密的關係,切實增強政府信息的透明度。加強對依申請公開制度研究,統一規範依申請公開工作,拓寬群眾依申請公開渠道,滿足人民群眾獲取和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據統計,31個省(區、市)主動公開政府信息2885萬多條,辦理依申請公開信息130多萬條,85%以上的申請都予以公開。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各單位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49萬多條,辦理依申請公開信息3000多條,70%以上的申請都予以公開。

    各地區各部門堅持推進權力運行程序化和公開透明,將權力行使置於陽光之下接受監督,加強廉政風險防控。中央紀委、監察部印發《關於加強廉政風險防控的指導意見》。據統計,31個省(區、市)全部開展了這項工作,中央國家機關有70個部門和單位已開展了這項工作。各地區各部門大力開展規範行政自由裁量權工作,建立健全行政處罰、行政許可等領域的裁量權基準制度。福建省規範行政裁量權合計16.5萬項,細化裁量權等級45.8萬項並向社會公開。

    增強公開功能,全面推進政務服務建設

    各地區各部門不斷提高政務公開的社會效益,將公開與服務有機結合起來,深入推進政務(行政)服務中心的建設和管理,著力加強服務型政府建設。截至2011年底,31個省(區、市)共設立政務(行政)服務中心2912個(含各級各類開發區設立的服務中心),其中,省級中心10個,市(地)級368個,縣(市)級2534個。30377個鄉鎮(街道)建立了便民服務中心。全國省級政務(行政)服務中心2011年共辦理各類審批和服務事項227.7萬多件,按時辦結率達到98%。各地把政務(行政)服務中心作為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實施政務公開的重要平臺,政務服務的標準化、規範化、高效化進一步推進。

    基層政務服務體系不斷完善,通過多種方式為人民群眾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務。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全國政務公開領導小組關於開展依託電子政務平臺加強縣級政府政務公開和政務服務試點工作的意見》,目前,已在全國確定100個縣級試點單位,各試點單位正按文件要求清理規範政務公開和政務服務事項,著手研究建立或調整電子政務平臺,試點工作實現良好開局。各地區以鄉鎮便民服務中心為基礎,不斷擴大與群眾關係密切的服務項目,推行免費便民服務代辦制度,促進政務服務向基層延伸。浙江省在所有鄉村(社區)建立便民服務中心,為廣大農民提供直接服務平臺。廣西、貴州整合鄉(鎮)的社會公共服務資源,設立服務窗口統一受理代辦,滿足了基層群眾的需求。

    豐富公開載體,增強政務公開的互動性和實效性

    各地區各部門堅持從群眾需要出發,在實踐中不斷完善政務公開載體,在發揮傳統公開方式優勢的同時,充分發揮信息技術作用,暢通政府和群眾溝通渠道。河北省開通運行“網絡問政平臺”,實時聽取群眾反映問題和意見建議,及時解決問題,改進工作。湖南省建成網上政務服務和電子監察系統,實現對政務服務的集中管理、實時監察、統計分析、績效考核和視頻監控。在公安部指導下,全國公安機關開設了數千個政務微博,使警民溝通更加暢通便利,回應社會關切更加及時。交通運輸部指導各省(市)交通運輸部門開通了網上審批服務系統,建成了行政許可網上辦理平臺。

    完善公開制度,提升工作制度化、規範化水平

    在認真總結各地區各部門實踐創新的基礎上,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深化政務公開加強政務服務的意見》,為新形勢下做好政務公開和政務服務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最高人民法院加緊信息公開配套制度的研究,出臺《關於審理政府信息公開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農業部、監察部聯合印發《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公開規定》,指導、督促村集體經濟組織深入開展財務公開。據統計,2011年各省(區、市)制發政務公開制度規定98件,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各單位制發政務公開制度規定81件,20多個省(市)研究制定了深化政務公開加強政務服務的實施辦法。制度建設的加強,為政務公開工作的標準化、規範化發展創造了有利條件。

    拓展公開領域,實現政務公開新發展

    在行政決策公開方面,各地區各部門建立健全體現以人為本、執政為民要求的科學決策機制,推進行政決策過程和結果公開。天津、河北、江蘇、浙江、廣東、江西等地,在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點工程項目決策前,通過召開專家諮詢論證會、項目評審會以及開設互動專欄、公開徵求意見等方式,廣泛徵求群眾意見,並將意見採納情況及時反饋。

    在財政預算公開方面,建立健全中央財政月度收支情況定期公開機制,擴大預算公開範圍。2011年,報送全國人大審議部門預算的98家單位,有90家公開了部門預算。編報“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的131家中央部門,99家公開了“三公”經費。全國31個省(區、市)和5個計劃單列市都公開了公共財政預算,有24個省公開了政府性基金預算,5個省公開了國有資本經營預算。

    在工程建設領域信息公開方面,積極穩妥地推進工程建設領域項目信息公開和誠信體系建設。截至2011年底,全國在政府門戶網站建立項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開共享專欄7000多個,發佈項目信息130萬條、信用信息336萬條,其中企業不良行為信息4.06萬條。工程建設領域項目信息和信用信息綜合檢索國家級平臺初步建成,並已與廣東、安徽、江蘇、杭州等地方平臺連通,實現了綜合檢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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