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部日前發出通知,要求加快推進空氣質量新標準第二階段監測實施工作。按照《關於印發〈空氣質量新標準第二階段監測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2013年年底前,環保重點城市和地級環保模範城市的所有國控點位,及縣級環保模範城市所有監測點位要全面依據新空氣質量標準開展監測併發布信息。但目前,少數地方尚未開展監測設備的招標工作。
為此,環境保護部正積極協調財政部門爭取儘快下撥中央補助資金。通知要求,尚未進行招標工作的城市,要積極籌措資金,提前開展工作,確保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設備招標、安裝、試運行及發佈信息等相關工作,環境保護部將定期通報各地工作進度,適時開展現場督查。
空氣質量數據傳輸、信息發佈和網絡化質控平臺建設是實施空氣質量新標準監測的重要組成部分。通知要求,2012年已投資建設的37個城市要先行與國家聯網並實時發佈空氣質量監測數據。其他城市要加快相關聯網設備採購工作進度,確保2013年8月底前國家空氣網數據傳輸、信息發佈與網絡化質控平臺建設所需硬體設備安裝到位;10月底前完成行政區域內國家環境空氣質量監測網與中國環境監測總站聯網,確保第二階段實施城市監測數據實時發佈。(記者 孫秀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