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等30個城市將創建國家電子商務示範城市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3-25 14:43 來源: 發展改革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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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同意東莞市等30個城市創建國家
電子商務示範城市的通知

發改高技〔2014〕469號

有關省、區、市人民政府: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促進信息消費擴大內需的若干意見》(國發〔2013〕32號)中關於加快推進電子商務示範城市建設的工作部署,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等13部門辦公廳《關於進一步促進電子商務健康快速發展有關工作的通知》(發改辦高技〔2013〕894號)的有關要求,經研究並評議論證,同意東莞市、義烏市、泉州市、莆田市、徐州市、長沙市、株洲市、溫州市、貴陽市、宜昌市、贛州市、常州市、濟南市、台州市、濰坊市、呼和浩特市、西安市、揭陽市、煙臺市、蕪湖市、無錫市、石家莊市、南昌市、瀋陽市、洛陽市、蘭州市、合肥市、桂林市、襄陽市、太原市等共30個城市創建國家電子商務示範城市。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省(區、市)人民政府要支持國家電子商務示範城市創建工作,在政策、資金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及時總結宣傳示範城市經驗,發揮示範城市對本省區經濟社會發展的輻射帶動作用。
  二、各示範城市要把創建國家電子商務示範城市作為增強城市競爭優勢的新途徑。充分發揮電子商務在優化資源配置、提升産業結構和帶動就業等方面的作用,利用電子商務突破城市地理空間和自然資源的限制,促進區域電子商務的快速發展,提高城市的經濟影響力和輻射力,降低物質資源和能源消耗,發展綠色經濟,改善城市管理,增強公共服務能力。
  三、各示範城市要把創建國家電子商務示範城市作為促進經濟轉型升級的新舉措。大力發展農業電子商務,加速農業産業化、現代化進程。大力發展製造業電子商務,促進産品設計、製造、營銷等各環節優化重組,提升製造業質量和效益。大力發展傳統服務業電子商務,加速傳統服務業轉型升級步伐。大力發展民生領域的電子商務,滿足群眾多樣化需求,改善和提升人民生活水平。大力發展跨境電子商務,擴展國際貿易新渠道。
  四、各示範城市要把創建國家電子商務示範城市作為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抓手。把建立適應電子商務發展的新機制、治理電子商務市場的新模式、保障電子商務健康快速發展的新規製作為創建工作的首要任務,積極配合國家有關部門開展電子商務相關法規、政策的研究制定和試點工作,為解決制約電子商務發展的主要矛盾和關鍵問題探索經驗,為國家制定電子商務相關法規和政策提供實踐依據。
  五、各示範城市要充分發揮政府的協調指導作用,依託現有機制設立國家電子商務示範城市創建工作領導小組,切實建立各有關部門分工明確、相互配合的工作機制,以及權責對稱、目標清晰的考核機制。充分調動各方積極性和創造性,形成上下聯通、縱橫協同、政企合作推進電子商務發展的新局面。
  六、各示範城市要充分發揮國家電子商務示範城市創建工作專家諮詢委員會的諮詢指導作用,成立本市電子商務專家組,建立與專家諮詢委員會聯絡、交流與合作的工作機制,依託專家資源,協助研究解決示範城市創建工作中的矛盾和問題,適時開展相關法規政策研究、重大工程的過程評估及相關諮詢指導工作。
  七、各示範城市要根據確定的創建工作方案要點(詳見附件),研究細化創建目標的具體步驟和工作計劃,落實各項創建任務和保障措施,組織推動重點工程建設,研究解決創建工作中的矛盾和問題,將創建工作落到實處,並不斷提煉提升試點成果,形成示範推廣機制。
  八、為進一步推動示範城市創建工作,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商務部、人民銀行、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將與相關部門協調配合,關注和支持示範城市的創建工作,及時總結宣傳示範城市創建工作經驗,協調解決創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積極開展示範城市情況溝通、經驗總結和成果推廣等工作。
  附件:各城市創建國家電子商務示範城市工作方案要點(略)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  政  部
                         商  務  部
                         人 民 銀 行
                         海 關 總 署
                         稅 務 總 局
                         工 商 總 局
                         質 檢 總 局
                          2014年3月20日 

責任編輯: 馬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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