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呼和浩特3月31日電(記者李雲平)記者從內蒙古自治區林業廳獲悉,內蒙古森林保險參保面積(包括未成林造林地和疏林地)目前已達3.77億畝,森林保險規模居全國首位。 內蒙古自治區是我國集體林地面積最大的省區,擁有集體林地3.27億畝,約佔全國集體林地總面積的八分之一。內蒙古從2004年起開展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試點工作,2009年全面推行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截至目前,內蒙古共完成集體林地確權面積3.26億畝,確權率為99.82%。 為鞏固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成果,內蒙古于2013年全面開展森林保險工作,將生長和管理正常的公益林、商品林納入保險範疇,保險責任範圍以人力無法抗拒的自然災害為主,實行一年一投保、一年一簽單。 據介紹,內蒙古及時出臺森林保險保費補貼實施方案,通過實施財政補貼等政策鼓勵、引導林農自願參加森林保險,實現協議投保森林面積3.77億畝,各級財政保費投入總計達6.4億元,現已進入災害統計申報與理賠階段。 內蒙古按照“低保費、保成本、廣覆蓋”的原則,綜合考慮林農繳納保費能力和保險公司風險防範能力等因素,決定將森林保險金額按照林木損失後的再植成本計算,公益林喬木林地、商品林喬木林地、灌木林地的保險金額分別為每畝500元、600元、300元,保險費率統一確定為4‰。 按照相關規定,凡是公益林地投保,保費分別由中央財政補貼50%、自治區財政補貼40%、盟市和旗縣財政補貼10%;凡是商品林地投保,經營者只需承擔30%的保費,其餘部分分別由中央財政補貼30%、自治區財政補貼25%、盟市和旗縣財政補貼15%。 據了解,內蒙古還將森林保險的補貼政策、承保情況、理賠結果、服務標準和監督管理“五公開”,確保森林得保護、林農得實惠、保險得發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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