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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建議建立藥品專賣制度解決藥價虛高問題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3月08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3月8日電(記者李曉建、劉躍偉)針對許多老百姓看不起病吃不上放心藥這一關係國計民生的現象,全國政協委員、河南省監察廳副廳長儲亞平認為,要從根源上解決這一現象,建立藥品專賣制度勢在必行。

    儲亞平委員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説,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對群眾反映的藥價虛高問題高度重視,採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加以解決,但由於藥價虛高問題涉及面廣情況複雜,使得這一老百姓反映十分強烈的問題始終沒有得到很好解決。藥品與人民生活密切相關,是關係到國計民生的商品,在經濟學上屬於半公共産品,因此應在銷售渠道上由國家控制,在生産源頭上企業自由競爭,而不是現在的完全市場化運作。

    儲亞平委員指出,在銷售渠道上實施藥品專賣制度,至少會給社會帶來三種益處。首先是解決要價虛高問題。目前藥品的出廠價與零售價之間存在巨大差距,不少藥品的最終售價高出成本價10倍以上。建立藥品專賣制度,取消藥品由企業自主定價,全部由國家定價,從源頭上核準藥品價格,保留企業合理的利潤空間,藥價虛高及由此帶來的問題將會得到有效的解決。其次是有助於解決現行藥品流通體制存在的弊端。建立藥品專賣制度,改革藥品流通渠道,醫院由多渠道變為單一渠道。從藥品專賣機構進藥,加強了對藥品流通的監管,從制度上規避了藥品生産企業藥品經銷商與醫院的直接聯絡,也就有效地避免了開單提成回扣等不正之風。第三,使醫院回歸到靠服務求生存,而不是目前的以藥養醫的不良現象。

    河南省監察廳搞過調查,目前藥品收入一般佔到醫院收入的50%,這是一種非常不正常的現象。建立藥品專賣制度可以最大程度地使臨床用藥與吃藥品回扣醫院的直接利益脫鉤。沒有不合理利益的驅動,臨床用藥才能達到安全用藥,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才有保證。醫院為了更好地生存,只有提高服務水平,在醫療技術上進行突破,在設備上不斷進行更新換代,使患者得到放心滿意的治療。

    為了使藥品專賣制度得到有效運轉,儲亞平委員強調,藥品專賣制度必須建立在法律的框架之下。因此他建議:

    第一,由全國人大立法制定藥品專賣法,廢止現行的藥品招標採購制度,用法律制度保障國家藥品專賣的實施。

    第二,成立國家藥品專賣局。將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監管藥品流通企業的職能、國家發改委管理藥品批發和零售價格的職能移交國家藥品專賣局。由國家藥品專賣局對授權經營的藥品流通企業進行監管,核定藥品生産成本,確定藥品採購價批發價最終零售價,所有醫院及授權零售藥店只能從政府專賣機構批發藥品進行零售,實行藥品零售全國統一定價,並在藥品外包裝盒上標注。

    第三,藥品專賣局按照垂直管理的模式在各省、區、市成立相應的分支機構,統一負責藥品的進口和批發;收回現有藥品批發經營執照,非經藥品專賣局授權許可禁止任何商業機構經銷藥品。國家藥品專賣局採購批發差價由人大立法監督,控制在抵消藥品專賣局支出的保本微利範圍內。這樣,藥品直接從藥廠經過專賣局到醫院和藥房,再銷售給病人,就可以砍掉因為多級代理多級代表招標仲介,以及在政府和醫院藥品招標中所産生的鉅額加價和不良成本,同時保障藥廠和醫院的合理利潤。在老少邊窮地區,實行無利售價,甚至用國家財政給予政策性補貼。

    第四,鋻於目前藥品生産領域企業眾多,藥品生産對技術創新要求高,建立藥品專賣制度要有別於煙草食鹽專賣制度。國家在藥品生産環節不採取統購包銷的形式,鼓勵競爭,優勝劣汰,避免重復建設和資源浪費,實現資源合理配置,以便能生産出更多更好的藥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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